XX现代学徒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整合学校和企业的教育资源,进一步深化培训中心校企双制、工学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结合培训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发展、就业导向,在校企深度合作的基础上,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建立校企联合招生招工为突破口,以建立稳定的企校“双师”联合传授知识与技能为关键,逐步建立现代学徒制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培训中心办学水平和铁路桥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二、现代学徒制的定义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机制,是产教融合的基本制度载体和有效实现形式。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机制中,学徒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学校的学生,也是企业的员工。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校企联合招生招工机制
学校在合作企业中选择具有教育培训能力的企业,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合作企业需求制定校企联合招生招工方案,确定招生的专业和规模。在招生中,学徒依据企业用人标准由校企双方共同面试择优录取。为了明确学徒制培养中学校、企业、学徒三方各自的职责,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培养框架协议,学徒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二)完善校企联合育人培养机制
学校和企业依据联合培养框架协议按程序自主设置专业,共同制定学徒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做好学生实训与就业工作等,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学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基本的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的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其中,学校完成的教学内容由学校组织考试,企业完成的培训内容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并由企业师傅进行考核。
(三)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是适应学徒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培训的必然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规定,学徒在整个培养期间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学分制教学计划是指导和管理学徒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学徒的所有学习内容均由可量化为学分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和岗位技
能训练项目组成,学徒修满本专业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非全日制的企业职工培训在弹性学制下可按学分数折合成全日制学生计入学校在校生人数,毕业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
(四)提升学徒培养能力
建设校企“双师”的教师团队。学校教师要坚持能力本位的教学理念,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新知识、新技术的发展特点,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实践教学指导能力。聘请企业技术骨干作为兼职教师参与学校课堂教学和技能指导。充分发挥校办企业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学徒岗位技能训练中的平台作用,鼓励学生到五特技术服务部和桥星公司进行现场施工技能训练并计入培训学时,提高学徒培养质量,保障学徒安全和权益。
四、具体实施
(一)成立“现代学徒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组成的“现代学徒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现代学徒制开展的各项工作。
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具体实施工作。各部门(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本专业)现代学徒制落实工作,并配备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学校现代学徒制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