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检查表
一、基本条件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记录 结论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或其他消防方面的证件。 3、有经营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证明件。租赁储存场所、设施且委托出租方进行管文件 理的,有与出租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4、有省级商业部门颁发的压缩天然气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 5、证明文件的名称、地址一致,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 二、安全管理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记录 结论 1、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安全管理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职责 3、岗位安全职责。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安全检查和值班制度。 3、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5、事故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6、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7、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8、加气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9、压缩天然气接卸管理制度。 10、储气罐区、锅炉房等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安全1、压缩天然气接卸作业操作规程。 1
操作 2、加气作业操作规程。 规程 安全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管理 员。 组织 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应急2、预案编制符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 措施 [2004]43号)的要求。 3、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进行记录。 1、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从业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人员 资格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三、总图布置
项目 检 查 内 容 1、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的储气设施的总容积符合下列规定: ①管道供气的加气站固定储气瓶(井)不超过18m3。 ②加气子站的站内固定储气瓶(井)不超过8m3,车载储气瓶的总容积不超过18m3。 2、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GB50156表4.0.7的规定(详见附表1)。 1、加气站的围墙设置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GB50156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②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GB50156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设置隔离墙。 ③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检查记录 结论 站址选择 平面布置 2
平面布置 2、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 3、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符合下列规定: ①单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小于6m。 ②站内的道路坡度不大于6%。 ③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采用沥青路面。 4、加气岛及汽车加气场地设置的罩棚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于4.5m。 5、加气岛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气岛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②加气岛的宽度不小于1.2m。 ③加气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小于0.6m。 6、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符合GB50156表5.0.8的规定。 7、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储气瓶拖车和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充装车在站内有固定的停放区。储气瓶拖车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GB50156表5.0.8条规定的压缩天然气储气瓶(井)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要求。 8、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车载储气瓶的卸气端设有钢筋混凝土实体墙,其高度不低于储气瓶拖车的高度,长度不小于车宽的2倍。 1、设置在站房内的热水锅炉间,符合下列要 求: ①锅炉间设有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其 它房间隔开。 ②当采用燃煤锅炉时,锅炉烟囱出口高出屋顶 2m及以上,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③当采用燃气热水器采暖时,热水器设有排烟暖通 系统和熄火保护等安全装置。 建筑2、当加气站室内外采暖管道采用管沟敷设时,绿化 管沟充沙填实,进出建筑物处采取隔断措施。 3、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 等级不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 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它部 分不采用燃烧体建造。 4、加气站内建筑物的门、窗向外开启。有爆 炸危险的建筑物,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J16有关规定,采取泄压措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