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考核制度(1)新

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加强团委、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团委、学生会成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团委、学生会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团委、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1、电子工程学院第九届团委、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委托考核小组全权负责,考核小组向主席团负责。

2、部门部长、副部长和秘书部(协助)负责对本部部员进行考核,见习秘书长负责对分会所有委员进行考核,各分管主席参与对分管部门部长、副部长的考核。考核结果计入个人考核档案。

3、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问题的部员或者部长,考核人要及时上报, 力求及时解决问题。

4、部门考核结果包括:所有部员的月末考核表(见附件干事考核表),部门月考核报告。

5、见习秘书长考核结果包括:分会主席的月末考核表(考核小组参与考核)、各部部长(社长/队长)、副部长(副社长/副队长)的月末考核表(见附件干部考核表)和分会干部月考核报告。 6、考核小组负责对见习秘书长进行考核。

7、每月27日之前,秘书部将本月的量化考核记录发给相关考核

人,并协助考核人完成考核工作。

8、每月27日,部长将部门考核结果上交见习秘书长,并在秘书部存档备案。见习秘书长将考核结果整理后连同自己的考核表上交考核小组。

9、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整理统计,每月28日前上交学生会主席和团委副书记。

10、每学期末由考核小组组长组织领导考核组成员对团委、学生会所有部门进行学期末考核(见部门考核表),并将考核结果交与学生会主席和团委副书记。

11、所有考核表中的其他评分由秘书部协助考核人完成。 12、考核人的月考核报告要有建设性,针对性的提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13、对于考核结果连续三次不合格的个人,视情况给以开除学生会或留会观察的处分,并计入个人考核档案。

14、所有考核结果作为团委、学生会推优评先进的主要材料。

附:《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小组》 《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量化考核表》 《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表》 《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量化考核表》

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

组 长:姬静芝

组 员:贺 萱 化艺颖 李 康 马亚洲 王 英 秘书部

干部考核小组:组 长:姬静芝

组 员:贺 萱 王 英

干事考核小组:组 长:王一鸣

组 员:秘书部

杨 超 赵一鸣 化艺颖 李 康 杨 超 赵一鸣 部门部长、副部长

王一鸣 马亚洲 王一鸣 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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