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

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

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1. 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免费服务 1.1. 按照国家交通部制定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及甲方需要进行车辆常规

检测。

1.2. 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2. 甲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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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定点车辆信息请附

表)。

2.2. 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

字或盖章的“维修单通知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维修单中须注明车牌号码以及送修驾驶员姓名。 2.3. 甲方应当在维修通知单中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 2.4. 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2.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维修养护进程和结果

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定期检查、追踪、考核乙方的服务和计价工作,乙方应予改进和完善。

2.6. 对完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

偿及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 乙方责任及义务

3.1. 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3.2. 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家标准

或部颁标准。

3.3. 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完工。

3.4. 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搞好车辆维修任务,

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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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免费

24小时施救;在外地抛锚,合理施救费用由甲方承担。 3.6. 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不再收取额外费用。

3.7. 乙方确保其技术人员等足以胜任本协议项下义务,对于不称职、损

害甲方利益不以及服从甲方管理及调度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或解除协议。

3.8. 协议期内,如乙方存在欺诈行为或甲方对乙方价格浮动幅度无法接

受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9. 送修车辆合格出厂后,乙方应遵循行业质保期的行驶公里或行驶时

间要求;在保修期内,因维修部分质量原因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维修解决,否则甲方有权自行解决,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 维修项目

4.1. 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应甲方车辆

负责人签字或公司加盖公章。

4.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

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出具车辆维修单,乙方收到维修单后方可对发现的其他故障进行维修。

4.3. 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

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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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

承担任何费用。

4.5. 乙方应保证甲方车辆维修质量,凡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

返修及甲方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4.6. 车辆维修价格按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涉及的维修项

目,由乙方报价告知甲方后,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维修。 5. 结算方式

结算金额:按每季度实际维修费结算。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甲、乙双方确认维修金额无误,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上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结算车辆维修款。 6. 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7. 违约条款

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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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维修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② 送修车辆因乙方原因丢失或损毁的; ③ 乙方在结算及维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的; ④ 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的; ⑤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的; 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配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等;

⑦ 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催告仍改正的。

8.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合同到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如需续签,合同到期到期前十日,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9.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之效力,解析及执行受中国法律管辖;

甲乙双方对合同发生意见分歧时,应由好友协商解决。如需诉讼解决,双方约定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责任方承担。 10. 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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