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_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8年1月8日

前 言

2004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2004年4月、6月,中国特检院成立起草组,分别在无锡、北京召开《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首次会议。2004年7月、10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就起草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讨。2004年8月、2005年1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末次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草案,同时邀请部分设计院专家对草案进行了讨论。2004年11月、2005年2月,中国特检院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许可规则》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的征求意见稿。2005年2月、1 2月,特种设备局分别以质检特函[2005]5号文、[2005]65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2005年4月、2006年7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分别向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征求意见。2005年9月、2006年11月,分别将《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报批稿上报特种设备局,特种设备局经研究决定将两规则进行合并。2007年4月,经《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主要起草人员的讨论与修改,最终形成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报批稿。2008年1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修订的主要依据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在充分考虑我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现状及其特点的前提下,以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质量为目的,在原《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基础上进行的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计单位条件 第三章 设计许可程序 第四章 增项和变更 第五章 换证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附件A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级别 附件B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

附件C 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基本内容 附件D 设计单位各级人员基本条件 附件E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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