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 品 课 程 申 报 表

3. 教学队伍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孙南申 男 高凌云 女 3-1 人员构成 (含外聘教师) 杜涛 男 1950.2 1968.6 1971.9 职称 教授 讲师 副教授 学科专业 国际投资法 国际金融法 国际私法 在教学中承担的工作 主讲 辅讲与课堂讨论 辅讲与教学实习 教学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师资配置情况(含辅导教师或 实验教师与学生的比例) 3-2 教学队伍整体结构 本课程教学队伍整体结构合理,三人均为国际法学科教师,职称分别为教授、 副教授和讲师,研究研究专长分别为国际投资法、国际私法与国际金融法,均与 本课程密切相关;年龄结构包括中青年的不同阶段;课程的师资配置主要体现 为教学工作的分工承担,即课程的主讲、辅讲、课堂辅导与实习指导等工作。 近五年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及其解决的问题(不超过十项) 1﹑进行双语课堂教学与案例分析,安排学生到外资律师所参与涉外投资的法律 3-3 教学改革与 教学研究 实践。2、教学中对专业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听取学生对教学方法与安排的 意见。3.孙南申:《中国对外贸易与外商投资法律制度》(英文版,新星出版社 2007年版;4.孙南申:《国际投资法》(中英文双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5. 高凌云采用的“英美法案例教学”获复旦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6. 高凌云:《英美法案例分析与法律写作》(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被评 11

为2007年上海优秀教材三等奖。7、解决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问题。 近五年培养青年教师的措施与成效 通过对本专业青年教师在教学方面的扶持与培养,提高了其本科教学水平和对本科生的培养质量。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听课,提出改进措施;开展教学研讨,3-4 进行教学经验交流;推行国际法系列的双语课程教学,院内进行评比和适当奖励;青年教师培养 送青年教师到美国和德国的著名大学进行专业学术交流,比较国外同类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 学缘结构:即学缘构成,这里指本教学队伍中,从不同学校或科研单位取得相同(或相近)学历(或

位)的人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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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程描述

4-1 本课程校内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1、有关国际投资法的教学内容原来只作为国际经济法课程中的一个分支讲授。中国加入WTO后,随着国际投资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提升和外国投资在中国的迅猛发展,国际投资法的重要性日显彰明,法学院于2003年上半年开始将国际投资法作为本科生的单独课程开设,作为专业选修课以中文讲授。 2、在2003年下半年的专业英语课程中,已开始对其中所涉及的国际投资法内容用英文讲授。2004年下半年,为法学院双学位生开设的国际投资法第一次向教务处申请双语课程,教学效果良好。2007年上半年,国际投资法作为本科生的专业选修课正式申请为中英文双语课程,其教学内容深受学生欢迎,教学质量亦受到学生的好评与同行的肯定。2008年上半年、2009年上半年(本学期),本课程继续开设。 3、目前本课程在一级学科的法学专业中属三级学科,系国际法学(二级学科)下的一个重要分支。在教学的内容结构上包括了规范体系与案例分析,并充分反映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4、近几年,本课程在教学的表述形式上体现了双语的国际化。通过双语教学不仅使学生较好掌握了国际投资法的基本理论与法律规则,而且培养了学生运用理论与规则分析及解决外商投资中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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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理论课和理论(含实践)课教学内容 14

4-2-1 结合本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生源情况,说明本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定位与课程目标 在课程目标上应通过双语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投资法的基本理论与法律规则,培养其运用理论与规则分析及解决国际投资或外商投资中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该课程本身具有国际性特点,适合以中英文双语讲授。其教学目标不仅是培养学生处理外商投资实际法律问题的专业能力,而且还应提高学生的专业英文表达能力, 4-2-2 知识模块顺序及对应的学时 1.国际投资的法律地位(6学时); 2.国际投资法的结构体系(4学时); 3.国际投资的法定形式(6学时); 4.双边投资协定(6学时); 5.多边投资协定(6学时); 6.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与待遇制度(6学时); 7.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6学时); 8.外资并购的法律制度(6学时); 9.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4学时); 10.国际信托投资规则(3学时); 11.外商证券投资法律制度(6学时)。 以上学时指课时,不包括课前预习与课后复习时间。 4-2-3 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课程重点内容:国际投资法基本理论、外国投资法律制度(主要为中国外资立法与实践)、双边投资协定和国际投资公约这三个方面。其中的“中国外资立法与实践”的讲授以中文为主,其余两部分内容的讲授以英文为主。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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