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管理方案

货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规定

总 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有货车车辆。

第二章 车辆使用范围

第三条 使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 1、企业货物运输。 2、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三章 车辆使用程序 :

第四条 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长的管理、听从调派。按照计划部送货计划进行送货。

第五条 驾驶员按照派车指令、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每次必须填写当次出车的时间、地点、事由、里程数等详细内容。

第六条 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认真按要求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内容,每月月底前交行政部作统计。

第七条 储运部根据送货计划应当的对装车进行调整以控制成本。 第四章 车辆管理

第八条 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调派,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

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车辆加油用公司油卡,高速公路过路费用公司的高速卡,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需电话请示领导,并保留加油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 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队长,车辆不得带病出车。严禁将车交由无证人员或其它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第十一条 公司车辆由公司车队统一计划使用,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第十二条 所有车辆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及车队负责人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如因道路等情况需改变行车路线的,必须提前与车队沟通。 第十五条 行车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必须提前与行政部沟通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 每月1日前将上月车辆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车辆行驶里程,由车队汇总后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 车辆管理要求

1、下班后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公车私用。凡酒后开车或私自出车肇事的,除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个人医疗、护理等费用自理。

2、公司车辆: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私自用车。特殊情况请示

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3、车辆出门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保安检查,装卸货物时要认真核查货物类别、数量,并时常做到自检自查。 第五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一节 目的

第一条 为杜绝和减少企业车辆安全事故,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运营的自觉性,发挥其积极性,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劳动纪律,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 安全守则

第二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节约、高效、快捷。

第三条 凡属企业车辆必须每次出车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

第四条 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平时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第五条 驾驶员必须每周对所驾驶车辆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自检工作,并由该驾驶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于每月1日前将上一月检查记录统一交车队负责人。 检查项目: 1、检查水、润滑油是否正常。 2、转向部分:方向盘的紧固螺丝、转向杆联接块、横直拉杆和尚头、紧固螺帽、开口销是否紧固。

3、制动部分:检查刹车油是否达到标准(刹车油只可固定用一个品牌的)、

连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况、分泵段连接软管是否有裂纹、四轮分泵是否有渗漏、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目测底盘、发动机是否有漏油、漏水情况。 4、传动部分:传动轴紧固螺丝是否松动、传动轴间隙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紧固螺丝是否紧固、四轮轴承是否松动、备胎是否正常。 第六条 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七条 驾驶员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内容,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第八条 驾驶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驾驶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节 车辆报修程序 第九条 企业车辆报修程序: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报制度。首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和维修意见交车队队长鉴定并出具车辆维修单,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不按程序擅自办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车队负责人签署车队意见。

3、任何车辆维修需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并到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4、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验收,并将结算单交车队负责人处。

5、车队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结算单,并签字认可。

6、与厂家结账时由财务部门人员同车队负责人根据结算单向维修厂家进行结算。

7、驾驶员装货过程中车辆发生故障时,可先电话向车队长及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修理后回公司补办手续。

8、在保养维修过程中新发现需维修的部分,需按车辆报修程序进行口头申请报修,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并于事后三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四节 奖惩 第十条 车队负责人在进行日常调度和安全检查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有权就车辆安全检查结果对企业内任何驾驶员做出奖惩,重大事项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具体奖惩规定

一、 奖励: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车队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内无事故,无违章,无处罚的责任驾驶员,奖励1000元,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2、对违反安全运行行为,敢于大胆制止并纠正的,奖励200元。 3、积极参加安全运行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奖励100元。 4、积极举报员工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奖励人员名单不会公布)。 二、 惩罚

1、由于司机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导致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车队队长每月核查一次车辆违章情况,驾驶员每月底处理一次,出现有交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出现交通事故,给公司、车辆、其它第三方、驾驶员本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若责任驾驶员每月没有对违章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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