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项 目 名 称:微山县夏阳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现

状评价项目

建 设 单 位:微山县夏阳中海石油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1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拟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拟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拟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微山县夏阳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现状评价项目 微山县夏阳中海石油有限公司 卢福才 联系人 卢福才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微山湖大道16号 15279555666 传真 邮政编码 266200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微山湖大道16号 已投产运营√ 4890 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F5264机动车燃料及代码 零售 绿化面积 600 (平方米)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 32 比例(%) 已投产运营 预期投产日期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依据鲁环评函〔2014〕42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全省未批先建、未批先投产建设项目限期整改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 和《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要求,微山县夏阳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现补办环评手续。 微山县夏阳中海石油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建设加油站项目,主要用于机动车燃料零售,项目年销售汽油1512t,柴油1152t。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微山湖大道16号,总用地面积 4890m2,总建筑面积为1610m2,主要设有储油区、加油棚、综合办公楼等。现共有4台加油机,储油罐5个,其中汽油罐3个、柴油罐2个,单罐容积均为30m3。项目职工定员8人,年营业时间为365天,实行2班制,每班12小时。 根据鲁环评函〔2014〕42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全省未批先建、未批先投产建设项目限期整改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和《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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