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7]52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12 【实施日期】2017.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省人民政府研究

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7〕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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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加挂山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牌子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7〕4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加挂山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牌子(以下简称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研究室〕),正厅级建制,为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直属的政策研究和咨询机构,主要职责由侧重开展战略性、前瞻性中长期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转变为主要承担政府系统决策咨询的研究、组织、协调、管理职能。要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和趋势,坚持中长期政策研究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相结合,增强为决策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强调专业精神,建立完善有效利用内外部智力资源的体制机制和组织形式,协调各方面人才和资源参与政策研究和决策支持。 二、主要职责

(一)对宏观经济形势走势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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