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永登县玫瑰协会:

本企业(人)生产的 产品来源于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划定的地域范围内,产品符合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产品专用名称,并承诺在标志使用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和《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4、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

甲方:永登县玫瑰协会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

为确保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正确、规范使用,维护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甲方)和标志使用人(乙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乙方符合 苦水玫瑰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如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标志使用范围

(一)乙方可以在自身生产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二)乙方可以使用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二、标志使用方式

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方式有印刷、加贴两种方式。印刷方式由乙方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自行印制。加帖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征订全国可追溯防伪加帖型标识申请,由甲方负责统一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征订。

(一)乙方选择全国可追溯防伪加贴型标识时,乙方应根据实际生产量,按照年度进行集中征订,并填写防伪加贴型标识征订单(见附表),注明数量,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如数将标识制作成本费支付到甲方,由甲方统一征订防伪标识。

(二)乙方选择印刷农产品地理标志时,应当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进行印刷,印刷费用自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由甲方负责统一提供。乙方印刷数量不得超过甲方核定的数量,并建立印刷、使用台帐,供甲方和县级农业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检查。

三、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有权定期对乙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以及产品生产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动态管理;

2、负责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和管理指南;

3、向乙方提供标志使用及产品生产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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