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环境科研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环境科研课题

申报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5.10 【实施日期】2012.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环境科研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环境科技创新能力,使环境科研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人居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深圳市环境科研资金与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深环【2007】279号)的规定,我委拟定了《2012年深圳市环境科研课题申请指南》,现予印发。请各单位按照申请指南的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各申报课题须先在市人居环境委网站上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办事/行政许可/其他事项/深圳市环境科研课题申请审批),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书面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申报打印的课题申请书均有水印,无水印的申报材料视为不符合要求),每个课题的所有申报材料合订成一册,装订整齐,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各处室申请的招标类政府购买服务课题无需盖章)。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报送到人居环境委员会规划处。逾期及 1 / 2

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将不予受理。

本年度环境科研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为2012年5月11日-2012年6月5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2012年深圳市环境科研课题申请指南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环境科技创新能力,使环境科研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人居环境保护工作,现组织开展2012年深圳市环境科研课题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府购买服务类课题

市人居环境委机关各处室及委属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需求购买社会服务的课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类课题。经费金额在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类课题,应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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