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工作规定

曲棍球赛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技术工作人员和比赛监督员

由中国曲棍球协会选派的技术代表(兼裁判长)、中立裁判员及各队随队裁判员组成裁判工作组赴赛区执行裁判工作任务,裁判工作组在完成裁判工作的同时,对赛区况赛组织工作予以检查和指导。

(一)技术代表工作职责

1、技术代表须思想作风好、组织能力强、身体健康、公正廉洁、严以律己、精通业务、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

2、技术代表负责对赛区竞赛组织、运动队赛风赛纪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在赛区对裁判员工作和生活予以管理,并对临场裁判工作给予指导,及时处理比赛中的技术问题,保障比赛顺利,有序和公正,对比赛场上出现的苗头要有预见性并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对发生的意外情况要及时果断处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工作内容和职责

技术代表直接对主办单位负责,对整个比赛负有指导、监督责任,要及时、客观地汇报各项工作。

(1)凡遇以下重大问题需在赛后立即打电话向协会汇报,并在12小时内递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表:

A:比赛因故中断5分钟以上; B:运动队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诉;

C:裁判员出现明显错判漏判,对比赛有较大影响、运动队或舆论不满;

D:赛场秩序混乱,出现观众骂人、向场内投掷杂物,在赛场内外围堵或围攻裁判员 运动员等;

E:运动队或观众席出现打架斗殴、球迷骚乱等暴力行为等;

F:运动队违反服装管理规定,故意损毁体育器材(含广告机/板)及其他设施等; G:比赛中或比赛结束后运动队、观众、裁判员或其他人员出现其他违纪违规事件。 (2)到达赛区前

A:根据任命表,了解裁判长、裁判员、技术官员到达情况,如有请假,及时报告协会; B:裁判员房间安排,准备裁判员比赛服装;

C:提供赛区所需准备场地、器材清单。 (3)到达赛区,比赛开始前

A: 检查场地、器材(草皮、球门、球网、角旗、记录台、替补席、球棍架、换人牌、计时钟、计分牌、灯光、电脑、打印机、打印纸、音响、进球音乐、接线板、秒表、口哨、汽笛、板夹、队长标志,球棍检查仪、积分表大表、裁判安排大表、训练时间表、更衣室、器材存放室、裁判休息室、看台、贵宾区、摄像区等);

B:检查运动队、裁判员食宿安排情况,检查交通安排;

C:安排技术官员制作运动员报名表、比赛报告、成绩公报,第一次技术会后确认各队名单; D:确认组委会、技术会时间、地点,确认通知各队,要求各队参加技术会时携带比赛服装和相关证件;

E:要求领队签署领队责任书; F:确认球童安排和培训; G:安排仲裁录相;

H:确认场地医疗,大会医生、担架、酒精、刷子、救护车,冰块等;

I:组织裁判员学习和考试(包括体能测试); J:与组委会一起安排好开幕式等重大活动。 (4)比赛开始后

A:任命裁判员、替补裁判员、记时、记录; B:安排检查球棍

C:检查各队报名表是否注明16名上场运动员、队长、守门员; D:检查领队是否到位; E:安排替补裁判管理好替补席;

F:检查队员服装、鞋、球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裁判员、守门员、球童服装是否区别于场上队员;

G:观看裁判员比赛,记录要点—裁判员的判罚及对比赛的判断能力; H:不要在比赛中间对裁判员进行干扰;

I:按要求协助作好兴奋剂检测工作;

J:视情节严重与否,有权追加处罚被出示红牌的运动员、教练员的停赛场次; K:有权对教练员、运动员在场上的不良行为进行追加处罚; (5)比赛结束后

A:每场比赛结束后,对裁判员进行小结,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观看比赛录像;

B:在裁判员在场上的组织能力、体能、比赛中判罚的一致性、选位、哨音、手势、肢体语言、自信心、与同伴的合作、比赛理解、规则的理解、有利与流畅性等方面进行总结;

C:检查比赛报告、成绩公报是否准确、规范,并安排人员分发; D:如运动队提出申诉,按规程要求执行; E:完成裁判员反馈表,并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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