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是指在约定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的前提下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固定的金额即总价。在水电工程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转为业主负责制的市场条件下总价合同由于其众多优点受到业主的青睐。因此针对水电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全面分析总价合同的风险并有效地加以防范从而减少合同纠纷保护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总价合同的类型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简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它以招标图纸及规定、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除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局部增减而调整合同总价。采用该种形式的合同要求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招标图纸及规定应当完整、齐全承包范围清楚、明确发包人对招标工作准备较充分一般在招标阶段施工详图已基本完成。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合同执行中存在的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地质条件较差、气候恶劣和其他一切客观不利因素造成的风险有全面、充分的估计并将由此引起的上升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因此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1年以内、工程量小、设计较细、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
可调值总价合同 该合同同样是以招标图纸及规定、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相对固定的总价的只是增加特定的调值条款合同总价在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予调整超出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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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风险范围之外的风险费用按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如双方对工程量增减范围、物价涨幅、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因素约定一个范围以对超出风险范围之外的因素所增加的费用进行调整。它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部分分摊。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工程建设工期2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总价合同的特点
1工程价款结算简单 由于总价固定只要业主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总价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从而节省了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
2工程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来说合同一经签订就面临以下主要风险①价格风险包括物价上涨风险和投标报价失误风险。②工程量增加风险。主要为投标时对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漏算、错算风险合同实施中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风险地质条件恶劣增加工程量风险。③气候、洪水、国家政策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带来的费用增加。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总价合同条件下业主往往会在合同中明确只有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部分所增加的费用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的索赔机会大大减少承包商靠“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来获取超额利润的方法便行不通了而对业主而言则更容易控制工程投资了。
4业主可以在最大竞争状态下确定工程造价并将自己的风险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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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 由于建筑市场一直是“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处境艰难若报价过高没有竞争力无法中标若报价过低不可能盈利甚至亏损又会失去承揽工程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通过招标选择有实力、信誉好、价格低的承包商确定工程造价并使之固定下来。
5招标阶段的准备时间较长无论是固定总价斗合同还是可调值总价合同均要求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明确报价估算方便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人可以做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因此招标的准备时间较长以避免日后由此引发合同争议。
水电工程实行总价合同的风险 水电工程由于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征地移民范围广等特殊性使得水电工程使用总价合同时对承包商而言风险远远大于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具体体现为:
1工程量增加的风险 水电工程技术复杂除了有发电工程、还有泄洪、挡水、航运工程不仅有地面工程还有地下洞室工程既有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又有混凝土浇筑、灌浆、支护工程。因此施工过程中设计大量变更增加工程量在所难免同时各项建筑物的布置受地质、地形条件影响大由于地质条件的原因必然导致工程量大量增加。虽然招标时发包人也提供了工程量清单但会在合同中申明该量只是估算量而不是承包人实际应完成的工程量由于水电工程结构复杂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也只是凭经验估算漏算、错算的概率较大。这些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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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差异较大。
2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少则2年多则10年以上。同时由于工程规模大工程本身需要大量的水泥、钢材、油料、炸药、砂石料等材料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资材料的价格不变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有涨总会有落合同履行期间承发包双方都可能承担物资、材料价差风险但承包人承受的材料涨价的风险更大。
3自然界不可抗力的风险 水电工程全都在江、河上施工受水文、气象、地质地形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大洪水、暴雨、塌方、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会大大增加施工的难度和成本。
4工期的风险 水电工程库区淹没面积广涉及征地、移民补偿范围大虽然征地移民工作由发包人完成但合同实施过程中往往还存在补偿费用和经济利益之争导致工程施工受阻使本就紧张的工期更加紧张。受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使得承包人不仅会增加人员、设备窝工费用还不得不增加各项投入进行赶工。再加上业主在合同中规定了节点目标奖惩条款未按规定的时间实现节点目标承包人还要面临工期延误被罚款的风险。
5对合同条款理解的歧异而增加费用的风险 由于水电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合同条款众多其中难免产生矛盾和二义性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如果承包人没有在投标前要求发包人进行澄清则承包人还要承担由于自己理解错误造成报价、施工方案错误而增加的费用。
水电工程总价合同的风险防范 采取何种形式的计价合同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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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包人。因此如何主动适应水电工程建筑市场的竞争最大限度地防范总价合同的承包风险是承包人必须面对的现实。
1反复研究招标文件认真复核和计算工程量 总价合同不同于单价合同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量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承包人合同签订后风险的大小。由于水电工程建设过程的复杂性业主在采用总价承包合同时承包人完全可以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详细踏勘计算和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准确性。最好采用“背对背”的计算办法由两名以上的预算工程师同时计算工程量以便减少漏算、错算的风险。误差较大的只是建筑物基础部分工程量的差异而这部分工程量可以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地质条件和承包人以往类似工程的经验适当计入发包人要求的风险费中或摊入合同总价中。总价合同的特殊性要求承包人必须重视工程量的计算和复核工作一般来讲工程量的计算工作要占投标商务报价工作量的40。
2约定工程量变动范围的合理比例 由于水电工程受地质、地形、水文、气象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大再加上本身结构的复杂性施工中设计变更在所难免承、发包双方应约定工程量变动的合理比例建议35增减的工程量超出约定比例时只对超出部分所增减的费用进行合同总价调整未超出部分不予调整。
3对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单列不可预见费或风险费 水电工程在大江大河上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超标准洪水、大面积塌方或泥石流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一般的建筑工程一次自然灾害有可能将工期推迟一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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