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
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莆政综[2011]211号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23 【实施日期】2011.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政综〔2011〕2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莆田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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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国
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国办发〔2010〕18号)要求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菜篮子”工作,有效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质量安全和价格平稳,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制定莆田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菜篮子”工程的决策部署,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对“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的投入和行政调控力度,为“菜篮子”稳定发展和保障城市居民消费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产区生产与采购调运相统筹。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发挥我市“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生产优势,增强自给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与辖区外“菜篮子”产品主要产区购销联系,密切与产区协作的利益关系,保障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
--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两手抓。要以保护、保有我市“菜篮子”基地和蔬菜种植面积为基础,注重生产要素集成和资源整合,在改造升级原有生产基地的同时,重点规划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新基地,稳定存量,提高增量,确保质量。注重利益联结,密切产销衔接,通过“基地+公司+农户”等合作形式,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 2 / 4
的规划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菜篮子”长期稳定发展。
--供需监测和流通监管相呼应。要进一步建立风险控制和市场预警机制,完善与流通监管相适应的“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并据此采取相应的市场管控。
--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积极推进生产方式转变,既重视生产能力提高,又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实现“菜篮子”产品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重点抓好肉、蛋、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努力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与产区的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菜篮子”主要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完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经贸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好相关事项的组织研究和协调工作。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快建立或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2.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菜篮子”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以2009年底286万常住人口为基数,按平均每人年需购买猪肉36.5公斤、鲜蛋18.3公斤、蔬菜182公斤基本需求(根据人均日消费猪肉0.1公斤,鲜蛋0.05公斤,蔬菜0.5公斤测算),测算全市年需求量分别为:猪肉10.44万吨(约折合116万头)、禽蛋5.3万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