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毕业创作随想

美术学院关于毕业创作随想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毕业创作(设计)的整体水平,全面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更深刻的挖掘艺术创作(设计)主题,提高分析与解决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能力,更好的研究艺术创作(设计)过程中的感悟与心得,全面展示学生专业综合创作的能力及艺术理论水平,结合《佳木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和《佳木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将美术学专业的毕业论文改为毕业创作随想,其它各专业均要求统一撰写创作随想,具体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

各系部(教研室)要专门组织参与毕业创作(设计)指导工作的全体教师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讨、领会有关毕业创作、毕业创作随想的教学培养方案和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制定的有关毕业创作随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制,强化对毕业创作随想的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

二、加强对毕业创作随想(设计)选题的管理

按照美术专业毕业创作特点的要求进行选题,要做到一人一题,毕业创作随想题目要紧密结合毕业创作(设计)的选题、构思进行,各系(教研室)要提前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学生毕业创作(设计)的选题报告工作,指导教师在充分听取学生关于选题汇报基础上,要根据毕业创作随想的相关要求客观的给以学生正确的引导。学生应在调研、充分理解毕业创作(设计)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作品的选裁、选题、构思及表现形式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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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在指导教师审核确定同意学生的毕业创作(设计)选题可以开始创作时,方可开始毕业创作随想的撰写工作。此项工作的部署必须在第七学期末前完成。

三、加强对毕业创作随想全过程及指导工作的管理

1.毕业创作随想的指导教师资格审定、指导人数及具体任务安排要严格按《佳木斯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2.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加强创作题裁—中期检查—总结定稿各阶段的管理。各专业系部要在毕业创作(设计)中期阶段集中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创作随想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每一名学生的检查结果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做记录,根据客观情况对学生进行充分指导。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学院将于5月末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创作(设计)、毕业创作随想情况进行检查。

3.严格考勤管理,指导教师在负责指导毕业创作(设计)、毕业创作随想期间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的,需经教学院长批准并做好工作安排。学生在进行毕业创作(设计)、毕业创作随想计)期间要严格请假制度,病、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天并应经指导教师批准,如果因特殊情况学生不在本校,教师与学生必须通过网络或其它联系方式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汇报和指导。学生如不按学校要求完成毕业创作随想的各项任务,学院将视为学生不具备正常毕业资格。

4.毕业创作随想的撰写必须按照美术学院制定的统一格式要求执行,统一封面,统一格式打印。根据美术专业特点正文不得少于1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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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对毕业创作随想成绩评定的管理

1.参考佳木斯大学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时间要求,根据我院专业的自身特点,以专业创作(设计)为主创作随想为辅的思想原则,学院决定截止在5月30日必须完成毕业作品,学院组织专人对作品进行拍照,着手编辑、排版、印制作品集。6月初举办毕业生创作(设计)作品大展,学院学术委员会人员将在展览期间评选出优秀作品。同时要求学生的毕业创作随想评定工作要在指导教师的组织下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2.毕业创作随想的评定工作必须在毕业展览前2—3天进行完毕,创作随想的评定必须紧紧围绕学生毕业创作(设计)作品的题材、主题、思想内涵、表现形式、绘画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进行。在指导过程中,除指导教师现场要给出点评外,还应由教研室指派一名教师参与点评,严禁教师给学生人情分,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3.毕业创作随想的评定形式采取学生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指导教师要提前部署好一切准备工作,尤其对随想的格式指导教师要按学院统一要求严格把关,检查合格后方允许学生打印,打印要求一式两份。要保证全班同学按时到教室,每位同学要结合自己的毕业作品按安排好的顺序逐一向老师和同学们解读毕业创作(设计)随想,学生要认真听取老师的点评。学院要求在6月20日上午指导教师必须将毕业创作(设计)成绩单及毕业创作随想正式打印稿收齐、报送学院教科办。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报送学生注册中心,其余两份报送教务科),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填写,并将成绩单空白处填写齐全,签字处要签字。

4.毕业创作(设计)及毕业创作随想工作完成后,各相关系(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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