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知识百题问答
1、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1、绝对数量较大,耕地占有量小;2、山地多,平地少;3、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4、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2、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3、全国土地日是如何确定的?是每年的哪一天?
答:“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常务委员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庆祝该法颁布5周年之际,为了深入宣传土管法,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紧缺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
4、镇巴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答:(1)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报省、市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查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
(3)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调处各类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拟定全县耕地特殊保护政策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农田保护、
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土地复垦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
(6)拟定全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机构改革资格,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价格。
(7)负责全县国家重点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8)拟定全县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对全县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情况定期督察;按照县水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
和核定的取水限量,负责全县用于商业经营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的企事业单位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审核及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待业管理、审查、上报地质勘查成果;按照规定监督管理矿业权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承担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10)草拟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实施地下水动态监测,保护地质环境;划定并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
(11)参与拟定全县国土资源有关资金、资产方面的政策,依法负责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县财政拨给的地勘费、行政管理经费、国土整治等费用的使用情况;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
(12)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5、哪些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答: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他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国家组
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6、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
答: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7、非农建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答:我国法律规定:以下非农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二是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8、什么是土地所有权?
答: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9、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答: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的使用权是从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一项相对独立的土地产权,它不同于一般土地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是除土地所有者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既是国有土地,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土地。
10、什么是土地有偿使用方式?
答: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合法程序并支付一定费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目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11、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答: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12、什么是农用地?
答: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等。
13、什么是建设用地?
答: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14、什么是未利用地?
答: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盐碱地、滩涂、沙地、裸岩等。
15、什么是非农建设用地?
答:非农建设用地是相对于农业建设用地而言,它是指用于农业之外的一切工程建设以及其它建设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工矿企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