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解读

[金融知识]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

解读

自1994年起,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向社会公布《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其中在1994至1999年期间按年编制发布,2000年之后则按月编制,并在月后4周刊登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目前《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的报表项目结构及其内在含义是逐步演化的结果。其中的许多项目并非自始既有。有些项目的内在含义也并非始终如一。(本博主补注:例如自2011年1月起,人民银行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储备货币的定义,不再将其他金融性公司在货币当局的存款计入储备货币;同时,自2011年1月起境外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存款数据计入国外负债项目,不再计入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 一、现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运用复式计账法(亦即每笔交易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项目登记),按照历史成本计价。

任何一个微观经济体的资金来源渠道无非两种:自有资金或借入。其资产负债表当中的所有者权益和负债就是分别对这两种不同融资渠道的综括。

不难理解,有资金的来源就必定会有资金的具体存在形式或运用方式。所谓资产,亦即资金的具体存在形式或者资金的

具体用途罢了。可见,作为一个会计恒等式,“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这句话的含义,其实就是“资金的运用(或存在)的数量必定等于资金的来源数量”。

由于“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本依据,所以我们可藉由这一恒等式来追踪、分析特定经济体的一项具体业务在其资产负债表当中所留下的蛛丝马迹。当然,由于资产负债表属于存量报表,所以这些具体业务的规模必须足够地大,大到足以抵消那些具有逆向会计记录特点的业务活动的抵消作用而有余,否则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出来。就此来说,资产负债表就像一面镜子,尽管不是很清晰、明亮,但我们仍可凭以观测到相应经济体的资金流在特定期间内大致的来龙去脉。

与一般的微观经济体相比,银行机构的自有资金在其总资产形成当中的占比极低,由此,银行机构的资金来源业务统称作负债业务。

在中央银行(亦称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的主要内容是:

1、国外资产:外汇(储备)、货币黄金、其他国外资产; 2、对政府债权:对中央政府债权; 3、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 4、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 5、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

6、其他资产。

而其负债项下的主要内容是:

1、储备货币:货币发行,其他存款性公司; 2、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 3、发行债券; 4、国外负债; 5、政府存款; 6、自有资金; 7、其他负债。

二、关于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理解

现代货币的基本形态是支票和纸币现钞。现代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货币由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共同提供。其中由中央银行所提供的那部分货币量叫做银根或基础货币。这一部分货币最终形成老百姓手中的现钞、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以及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基础货币的投放体现为负债项下“储备货币”的增加。其中,“货币发行”展示的是现钞的投放数量;“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展示的是其他存款性公司在央行的准备金存款。 而市场交易过程中所使用的支票货币则是由商业银行提供。商业银行通过派生存款的创造机制使得整个社会的货币供给总量以数倍于基础货币的规模增加。

M1=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其他存款性公司的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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