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经规标准[2005]110号

5 预制块预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的有关规定。 9.2.6 勾缝、灌浆、嵌补、支顶等施工

1 勾缝及灌浆填缝,应先清除草根、泥土,并冲洗缝隙。

2 勾缝砂浆应嵌入缝中,并与岩石牢固结合。灌注较大的裂缝可用M5水泥砂浆或C15混凝土,应插捣密实,满至缝口抹平。

3 嵌补坡面空洞及凹槽,应先清除松动岩石并将基座凿平一定宽度后再行砌筑;应做到嵌体稳固、表面平顺、周边封严。

4 支顶危岩落石,其圬工基座应置于完整、稳定的岩体上并整平或凿成台阶。 9.2.7 路堑边坡护坡护墙防护施工

1 施工前松动岩石应予清除;局部超挖或凹陷处应挖成台阶后用与墙身相同的材料砌平。 2 基础应埋置在侧沟底的可靠岩层上;当地基软弱时,应采用加强或加深措施。 3 墙面及两端面砌筑平顺,墙背与坡面密贴结合,墙顶与边坡间缝隙封严。 4 坡面有地下水出露时,应作好引水设施;每隔10~15m应设一道伸缩缝。

5 砌体应采用坚硬、不易风化的片石砌筑,严禁通缝、叠砌、贴砌和浮塞。砌体勾缝应牢固、美观。

9.2.8 边坡渗沟施工

1 沟底铺砌应置于稳定地层上;台阶连接处应砌筑密贴。

2 填充石块应采用硬块石,沟底部应选用较大石块。顶部应采取防地表水渗入的措施。 3 渗沟出口与纵向排水设施或挡土构筑物的衔接应密贴牢固,做到渗沟排水通畅。 9.2.9 砌体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9的要求。

表9.2.9 砌体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砼板 骨架 项 目 平面位置 基底高程 坡顶高程 坡度 护肩,镶边及基础厚度、宽度 砌石厚度 垫层厚度 坡面平整度 净距 宽度及边槽高度 骨架厚度及嵌置深度 踏步宽度、厚度 边长 对角线长 厚度 允 许 偏 差 浆砌片石 ±50mm ±50mm -20mm,0 ±0.5%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30mm 干砌片石 ±50mm ±50mm -20mm,0 ±0.5%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30mm 带截水沟浆砌片石 ±50mm ±50mm -20mm,0 不小于设计值 30mm ±50mm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砼预制块 ±50mm ±50mm -20mm,0 ±0.5%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10mm +6mm,-3mm +6mm,-3mm +4mm,-2mm

9.3 冲刷防护

9.3.1 路基冲刷防护应加强基础处理,保证混凝土质量,防止水流冲刷和淘空。 9.3.2 坡岸防护施工

1 坡岸防护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2 基坑开挖中应核对地质情况、基础高程和嵌入基岩深度。明挖基坑应随时排干坑内积水,挖至设计标高后应立即检查基底承载力;水下和深基础采用沉井、桩基础施工时,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基础及其护基设施均宜在枯水期内完成。

3 坡面铺砌应在填料和填筑压实符合设计要求及坡体沉降已趋稳定后进行。铺砌前应整平夯实坡面。

4 护坡上下游两端及顶部与边坡或岸坡的衔接应牢固、平顺、密贴。

5 所用的砂浆或混凝土必须按配合比进行强度等级试验,石料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3.3 导流构造物施工

1 导流构造物施工时,应调查核对坝址情况,当地质、河道、水文条件在核查时或在施工中发现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

2 导流构造物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并符合水工构筑物有关规定。应特别注意坝基处理、坝根与相连地层或其它防护设施的嵌接。 9.3.4 改河工程施工

1 改河工程应在枯水期施工。旱季不能完成时,应妥善采取防洪措施。

2 河道开挖应先挖中段,再挖未段。必须经检查确认新河床已符合要求后,方可挖通其上游河段。 3 利用开挖新河道的土石填平旧河道时,在新河道未通流前,不得堵断旧河道。 4 通流时,改河上游进口河段的河床纵坡应稍大于设计坡度。 5 河床加固设施及导流构造物的施工进度应合理,及时配套完成。

9.4 路基排水

9.4.1 路基排水设施施工

1 各类排水设施的位置、断面、尺寸、坡度、高程及使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沟渠边坡必须平整、稳定。

3 排水设施应纵坡顺适、沟底平整、排水畅通、无冲刷和阻水现象。 4 排水沟、天沟要求线型美观,直线线型顺直,曲线线型圆顺。

5 各类防渗加固设施要求坚实稳定,表面平整美观。浆砌片石工程砂浆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砌体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勾缝平顺无脱落,缝宽大体一致。干砌片石工程要求咬扣紧密、错缝,禁止叠砌、贴砌。 9.4.2 地面排水设施施工

1 侧沟、路堤横向排水沟采用砼预制构件砌筑,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不漏水。预制砼构件强度、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有破损、裂缝的构件严禁使用。

2 路堤横向排水沟沟底纵坡由中心向两侧为4%;横向排水沟与路堤边坡排水沟应相接将水排出路基。路堤横向排水沟和路堤边坡上的排水沟均应在路堤处于稳定后方可施工。

3 采用浆砌片石加固水沟时,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不漏水。

4 截水沟应防止水流下渗和冲刷。地质不良地段和土质松软、透水性较大或裂隙较多的岩石路段,对沟底纵坡较大的土质截水沟及截水沟的出水口,均应采用加固措施,防止渗漏和冲刷沟底及沟壁。

5 急流槽、平台截水沟应随路基防护圬工同步砌筑,排水坡度、沟槽断面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6 当路堤基本成型或跨雨季填筑时,路堤边坡较高地段宜每隔30m左右于路堤边坡上设置临时排水沟,路堤面边缘设置土埂,以免冲毁路基。 9.4.3 地下排水设施施工

1 当地下水位较高、潜水层埋藏不深时,可采用排水沟或暗沟截流地下水及降低地下水位,沟底宜埋入不透水层内。沟壁最下一排渗水孔的底部宜高出沟底不小于0.2m。

2 排水沟或暗沟采用混凝土浇筑或浆砌片石砌筑时,应在沟壁与含水地层接触面的高度处,设置一排或多排向沟中倾斜的渗水孔。沟壁外侧应填以粗粒透水材料或土工合成材料用反滤层。沿沟槽每隔10~15m或当沟槽通过软硬岩层分界处时应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

3 排除地下水的渗沟均应设置排水层、反滤层和封闭层。渗沟沟内用作排水和渗水的填充料在使用前须须经过筛选和清洗。

4 渗沟的出水口宜设置端墙,端墙下部留出与渗沟排水通道大小一致的排水沟,端墙排水孔底面距排水沟沟底的高度不宜小于0.2m;端墙出口的排水沟应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5 当管式渗沟长度为100~300m,其末端宜设横向泄水管分段排除地下水。

6 渗沟的开挖宜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应随挖随即支撑并迅速回填,不可暴露太久,以免造成坍塌。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

7 用于排水隔离层的土工合成材料的种类性能指标和其上铺筑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8 施工过程中遇有与设计不符时,应报监理和设计单位。 9.4.4 检查井施工

1 检查井应按设计位置、尺寸施工。

2 检查井基础应与渗水暗沟混凝土基础同时施工。

3 井身混凝土强度及井盖形状、强度、拉手安设应符合设计要求,井身混凝土表面平顺光洁,井盖安装平稳、密贴,拉手牢固。

4 检查井基坑回填应按路基相同部位的材料和压实要求采用人工分层回填,夯击密实。施工时应避免机械损伤检查井井壁。

5 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4.4的规定。

表9.4.4 检查井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4 5 6 中心位置 横向 井底高程 净空尺寸(内径、深度) 井盖直径 井盖厚度 井盖与相邻路基面高差 +50mm,-20mm ±30mm ±30mm ±10mm 不小于设计值 0,+10mm 项 目 纵向 允 许 偏 差 ±50mm 10 路基相关工程及附属设施

10.1 相关工程

10.1.1 修筑于路基上的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应与路基同步施工,不得因其施工而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定的稳固与安全。

10.1.2 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开挖应采用专用机械设备。 10.1.3 通信、信号电缆槽施工

1 电缆槽应按设计要求位置、形状、尺寸与路基同步施工。 2 电缆槽施工不应破坏侧沟和侧沟平台、堑坡坡脚及路肩。 3 电缆槽开挖后要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水。 4 电缆槽预制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电缆槽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1.3的要求。

表10.1.3 电缆槽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1 2 项 目 距线路中心线位置 顶面标高 允 许 偏 差 0,+20mm ±10mm 10.1.4 电力牵引接触网支柱基础施工

1 接触网支柱基础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坑施工时不得破坏路基及防护工程结构。

2 接触网支柱基础基坑必须全部用混凝土浇筑;有渗水暗沟地段,应在接触网支柱基础浇筑并达到一定强度后再挖渗水暗沟。接触网支柱基础和渗水暗沟施工后,要保证基床表层底面4%的排水坡。

3 接触网拉线基础与下锚支柱基础平面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下锚拉线的下锚环方向应在支柱基础中心与拉线基础中心连线上。

4 接触网支柱基础施工允许偏差应按表10.1.4的要求控制。

表10.1.4 按接触网支柱基础施工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项 目 距线路中心线位置 形状尺寸(截面尺寸) 埋置深度 允 许 偏 差 0,+20mm ±20mm 不小于设计值 10.1.5 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应按设计要求与路基同步施工。 10.1.6 声屏障基础施工

1 声屏障基础应设置于电缆槽外侧。

2 基础应按设计要求位置、形状尺寸、深度施工。当采用柱式基础时,基坑必须全部用混凝土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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