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资产

拍卖、招标、协议转让、折扣变现等方式。正式鉴于不良资产处置的多样性,《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选择与运用资产处置方式时,应遵循成本效益和风险控制原则,合理分析,综合比较,择优运用可行的处置方式,并提供相关依据。”因此,针对不良资产的形态和法律性质,并正确的处置方式,并有效防范处置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力争实现银行不良资产价值最大化,是提升不良资产处置质量和银行业竞争力的关键。

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现状

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警示我们,必须妥善应对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否则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与政治稳定。我国在转轨期积累了高达数万亿元的银行不良资产,分布广、数量大。1999年,国家为减少四大国有银行的呆坏账,提高其经营能力,设立长城、东方、华融、信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对口收购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进行专业化处置。1999~2005年,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购入约2.62亿万元不良资产。据统计,截止2010年第一季度,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余额3400亿元,不良贷款占比1.59%。可以看出,通过采取一系列不良资产处置措施,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占比明显下降,但绝对数额仍然很大。银行与不良资产的“竞争”仍将是一场持久战,需要高度重视。 (二)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主要问题

为切实减少和处置不良资产,近年来,国务院、国务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许多政策法规和司法解释。但

受限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实现矛盾,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仍面临诸多问题。

1.不良资产处置立法严重滞后。我国不良资产处置依据的主要是国务院文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缺乏权威机构的立法支持。现存法律规定也不尽完善。与不良资产处置密切相关的《公司法》、《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对债权人保护相对薄弱,债权股和证券化处置方式所要求的特殊法律环境不具备。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不良资产处置手段的综合运用,影响了处置效果。

2.不良资产处置难度逐年加大。主要原因:一是现有银行不良资产存在逾期时间长、损失率高,结构更趋恶化的“冰棍”效应,而近几年实行的“先易后难”的处置措施,使剩余不良资产的挖掘潜力有限。二是一些处于特定行业或行业中的企业由于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等诸多原因,整体经营效益持续恶化,生存能力、偿债能力越来越弱。

三是执法不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不良资产处置的难度。其中最突出的是“执行难”的问题。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造成执行难;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往往利用公司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以及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免受债权人直接追索的特点,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设置法律障碍,造成执行困难。

3.不良资产处置金融管理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欠缺与处置不良资产相适应的配套信贷政策。如针对企业资产重组的融资渠道与银行的处置手段不协调问题,如何鼓励优良企业收购、兼并不良企业,扩大企业资产重组的融资渠道;如何针对不良资产企业发放新的贷款,解决企业“造血”功能不足、信贷资金萎缩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加快促使不良资产向优良资产转化的信贷配套政策还未全面建立。第二,银行处置政策和自身财务消化损失能力限制了不良资产的处置效果。如当前各银行实际提取的准备金与要求提取的准备金

缺口巨大,难以弥补应提准备金与实有准备金余额的缺口。加之目前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框架缺乏必要的激励,制约了不良资产处置手段的创新。第三,银行债权保护的相关费用标准过高。如抵押登记费用过高问题,常常使一些企业在抵押贷款中没有足够的资金办理各种手续,造成无效抵押或抵押物不足值,为后期不良资产处置带来了麻烦。又如,处置阶段资产评估费用过高,银行接收、处置抵债资产,需交纳的税费种类繁多等问题,均增加了银行的财务负担,影响了处置的效果。

银行内部管理缺陷导致对不良资产处置乏力。主要表现在:第一,贷后管理不由于信息不对称,面对复杂变化的社会,信贷人员如不能深入企业进行贷后跟踪,全面、细致了解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易被企业表面的繁荣所迷惑,从而陷入不良资产处置的被动局面。第二,借新还旧技术转化掩盖了贷款的真实风险。特别是一些基层行为完成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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