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手册)7-28

五、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 基本规定

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规范表)

长度、宽度() (或)≤ <(或)≤

3.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

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

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允许偏差() ± ± 长度、宽度() <(或)≤ (或)> 允许偏差() ± ± 抗震设防烈度为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5.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过梁上与过梁成℃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的高度范围内;

宽度小于的窗间墙;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为)和转角处(石砌体为)范围内;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范围内;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6. 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7.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8.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的水泥砂浆。

9.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规范

表)

项目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制度健全,并严制度基本健全,格执行;非施工并能执行;非施有制度,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工方质量监督人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员间断地到现场很少作现场质量现场设有常驻代进行质量控制;控制;施工方有表;施工方有在施工方有在岗专在岗专业技术管岗专业技术管理业技术管理人理人员 人员,人员齐员,并持证上岗 全,并持证上岗 试块按规定制试块按规定制试块强度满足验作,强度满足验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收规定,离散性收规定,离散性大 小 较小 现场质量管理 砂浆、混凝土强度 砂浆拌合方式 机械或人工拌机械拌合;配合机械拌合;配合合;配合比计量比计量控制严格 比计量控制一般 控制较差 中级工以上,其砌筑高、中级工不少中高级工不少初级工以上 工人 于% 于%

10.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11.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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