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铁建设[2005]1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铁建设[2005]160号

客运专线铁路

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2005-09-17 发布 2005-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

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报批稿)

主编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施行日期:2005年9月1日

2005年 · 北京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2005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84号)的要求,为满足客运专线铁路建设需要,实现质量一流的目标,而进行编制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铁路建设的成功经验,学习和借鉴了国际先进标准,充分体现了客运专线铁路的技术特点和质量要求,坚持了“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编制原则。本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1.突出了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实体工程质量及主要功能核查要求; 2.强调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能,主体结构质量实现零缺陷,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

3.明确了建设各方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具体质量职责,可操作性强; 4.规定了工程施工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保证质量,保障安全; 5.规定了质量检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质量数据做到全面、真实、可靠;

6.统一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管理与保存的要求;

7.提出了对参加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各方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的要求。 本标准应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等技术标准配合使用。验收过程中,当涉及结构安全、系统功能部分的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要求与本暂行标准有差异时,应以标准高者为依据。

本标准共分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洞口工程、洞身开挖、支护、衬砌、辅助坑道及附属洞室、明洞工程、缓冲结构物、防水和排水、附属设施、隧道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等。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大街269号,邮政编码:030001),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工程技术标准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38)。

本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强 倪光斌 原郭兵 阴帆 赵德学 虞铁春 刘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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