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俄罗斯刑事法制的变革
俄罗斯刑法典在新情况新现象的考验下,追求着新时代的法律精神,并且由于俄罗斯政治、经济、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变革而涅磐重生。 1俄罗斯刑事实体法律制度产生的背景 1. 1民主政治孵化了新型的法律
俄罗斯特色的民主政治模式已经有效发挥着作用,宪政体制在治理社会与振兴国运进程中势不可当。新的法律秩序恢复与重建,新的刑事法典酝酿与出台在民主政治改革中脱颖而出。
1. 2经济的动荡激活了新型的法律
普京上台后,重视社会经济政策调整,限制寡头势力扩张,改善贫困人群的生活,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统一社会力量,争取一切制度合法化。于是,在经济改革大潮的洗礼中,孕育出了新的刑事法律理念与制度。 1. 3社会意识形态映射了新型的法律
在疾风暴雨的改革中孕育了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又在稳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刑事法。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思想的客观变化,俄罗斯刑事法律制度在考验中日渐成熟与理智。
2俄罗斯现行刑法改革的基本内容 2. 1外在形式衬托现行刑法典的严谨
1996年俄罗斯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由编章条款项连接为一体,体系完整,条理清晰。编下设章,章里包含着若干条,每一条中分为几款或者附注的项。从1997年至今,俄罗斯刑法典体系没有发生变动,依旧是分为12编34章360条,只不过在每个条目下有增有减。既囊括了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基本主干,同时又以细致的编章条目总结了立法的成果,以刑法、犯罪、刑事责任、刑罚、个罪的排列显示了立法的丰富与严密的立法技术。 2. 2五项原则勾勒了刑法的全貌
第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耳熟能详的罪刑法定原则,或者称作法制原则。第二个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三个基本原则是罪过原则。第四个基本原则是公正原则。 第五个基本原则是人道原则。 2. 3犯罪概念与犯罪种类浓缩了入罪法
俄罗斯刑法典分则共19章,按照犯罪客体分类,可谓是19类罪,所有这
些统统纳入到刑法总则四大类犯罪里,言简意赅地点睛出轻罪与重罪的标签,显示了犯罪分类的专门化、规范化与明确化,同时更加密切了刑法总则与分则之间的内在关联纽带,巩固了立法的社会性与法律性的统一。通过一组数据,可以反映出此种分类的优点。在刑法分则350多个罪名中,轻罪占32. 8%,中等严重犯罪占%,严重犯罪占 %,特别严重犯罪占10% ,大约有53个罪名。由此观之,俄罗斯刑法中严重犯罪和特别严重犯罪比重较小,轻罪和中等严重犯罪居多,犯罪分类的比例适当,应用性强,有益于审判实践的需要。 2. 4刑罚目的与刑罚方式牵引着刑罚的走向
刑罚目的是俄罗斯根据犯罪现状,借助刑罚的手段惩罚与预防犯罪,主观上预设达到的目标和结果。俄罗斯刑法第43条第2款规定,适用刑罚的目的旨在恢复社会公正、改造犯罪人和预防犯新罪。这里,刑罚的目的是人们美好的愿望与追求,积极力求实现,但不能说一定完全实现。通过对判刑人实施刑罚,有可能实现恢复社会公正的初始样态,比如法院对判刑人处以罚金,用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就在某种限度内维护了受害人的权益,等于平复了犯罪引致的不公。改造犯罪人的刑罚目的一方面视刑罚对犯罪人产生了什么功效,另一方面在于累犯是否彻底锐减。预防实施新的犯罪,重在处理好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关系,制定良好的刑事政策,完善齐备的刑事法律制度。
刑罚的方式预示一国刑法是重刑思想占上风,还是轻刑观念为主流。俄罗斯刑法依据刑罚的方式不同,划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限制和剥夺自由的刑罚,比如监禁。第二种是限制和剥夺自由之外的刑罚,比如没收财产。第三种是死刑,即生命刑。总体而言,俄罗斯刑罚的走势是逐渐轻缓,刑法的公平与人道原则已经渗透到了刑罚的精髓中。有数据证明1998年,限制和剥夺自由之外的刑罚占整个刑罚的67. 8%,到了20XX年上半年为69. 3% 。俄罗斯刑罚呈宽和态势,以死刑为例,法律上虽然规定了死刑,但是实际上已经立而不用,法院不再做出死刑判决。
2. 5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彰显了刑法的特殊从宽
俄罗斯刑法第5编专门设10个条款详细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犯罪开一面,或者适用刑罚的替代措施教育感化,或者适用刑罚选择宽缓的刑种与较短的刑期,最大限度地避免监禁刑。未成年人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主旨已经充分体现于俄罗斯刑法中。同时,再次说明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不同于刑罚,二者不可混谈。在刑事立法中,应该对未成年人贯彻刑事责任从宽、刑罚从轻的原则。
3俄罗斯刑事实体法律制度改革的主要特点 3. 1特点之一:法治与人道共生
法治或称法的统治,是一种治国理念,是社会制度体系的运行状态,是国家管理的方针。法治社会的定纷止争依赖法律。因此,法治是法律的保障,法律是法治的平台。一部法律是否具有进步性看其是否彰显了法治精神。考虑的尺度在于颁布的法律是否获得普遍的认同,而不是屈从强权高压,被迫服从;认同的法律是否被评价为良法,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不是恶法的残酷,独裁者的嚣张。通过考察俄罗斯刑法发展史,笔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法律始于1996年的俄罗斯刑法典。除了类推制度的横旦制衡被彻底清除外,最重要的是该法律明确列出了法制原则。自然,笔者并不是妄自割裂历史,不能否定俄罗斯刑法的沿袭、传承中的创新,只不过在法治发展道路上,俄罗斯刑法是最重要的历史转折点。转折的标志之一是法治的弘扬,比如俄罗斯刑法中法制原则、人人平等原则、公正原则等,都是一种现代法治社会的做法。完善的法典结构更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展示,19%年俄罗斯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由编章条款项连接为一体,体系完整,条理清晰。编下设章,章里包含着若干条,每一条中分为几款或者附注的项。刑法典体系共分为12编34章360条。从中可看出,罪刑法定贯彻始终。 另一个重大转折标志是刑法的人道性。法治与人道并行不悖,相辅相成。人道意味着仁慈、宽恕、博爱,意味着亲和的美德。它与残忍、严酷、冷漠势不两立。俄罗斯刑法的人道绽放就是将人道原则作为刑法的刚性原则,以易懂确切的文字表述出来,这在世界刑事立法上极其少见。具体而言,刑法的人道性表现在各个条文之中。比如,对未成年人适用刑罚时,以特殊的教育感化为主,应当减轻处罚,并且还要参照他的生活状况、教育环境、心理发育程度、其他个性特点、长辈对他的影响等,做出裁量。对妇女、精神疾病人员、老人的刑事责任规定,其中妇女以及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和法院下判决时已满65周岁的男性不适用死刑;精神疾病人员强制医疗等。 3. 2特点之二:保护与保障共荣
俄罗斯刑法诞生之时,正是世界上以保护社会与保障人权为两大发展主题的关键期。在人权的各种保障方法中,法律保障是人权保障体系中最基本、最具权威性的。俄罗斯刑法第2条开门见山声明了刑法的任务,宣扬了保护社会与保障人权的法律呼声。刑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的任务是:保护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保护所有权,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保护环境,捍卫俄罗斯联邦宪法制度,以预防犯罪的侵害,保障人类的和平与安全,以及预防犯罪。刑事法作为最广泛与最严厉的公法规范,理应以保护人民和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为已任,实现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的双重功能。这些意识已经深深烙印于俄罗斯刑法中,即便后来几十次的废除、增设、补充刑法,刑法的任务始终没有改变。换言之,国家对刑法的所有调整、修改、附注说明的活动,俄联邦法令的发布,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