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长业务复习知识点

轮机长业务复习知识点(第一章节) 第一章 轮机长职责

第一节 轮机长职责及业务工作

一、轮机部文件、资料及档案的分类与保管

1、轮机部资料分为档案和技术资料两大类。 档案资料:设备证书、规章制度函件、电报、各类修船计划、总结、航次报告、各项报告、船舶SMS安全管理手册、安全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备件、属具、物料等的计划、申领单、报销等单据发票、修理单、其他有关文件和船内联系报表、单据等。 技术资料:船舶资料簿、技术图纸和设备说明书、验船师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化验报告、检修及测量记录等。

2、资料保管:轮机部用书籍、资料由轮机长保管;轮机长总负责技术资料的保管。 二、各种机务记录簿和机务报表的填写

1、各种检修记录簿 各船检修记录簿由轮机长负责填写并保管; 海损和设备损坏登记表由船长填写; 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测试记录,至少3个月要做一次测量登记; 轮机部负责的船舶应急设备共有13种:救生艇,应急消防泵及消防泵,应急发电机,应急空压机,油类速闭阀,机舱应急吸入阀,主机机旁应急操作装置,应急舵,机舱应急风机,机舱天窗、烟囱百叶窗速闭装置,机舱水密门,机舱安全通道,二氧化碳灭火装置等。 救生艇发动机每周进行启动,正倒车换向试验并记录; 应急消防泵及消防泵,每周进行效用试验并记录; 应急发电机,每月起动试验1次并记录; 应急空压机,每两周效用试验1次并记录; 油类速闭阀,每半年进行就地及机舱外遥控关闭试验并记录; 机舱应急吸入阀,每3个月进行开关活络检查; 主机机旁应急操作装置,每6个月操作试验并记录。

2、预防检修的各种报表 船舶年度维修计划表按部门分别由轮机长、大副编制; 船舶柴油机工况报告:主副机运行工况,轮机长留存; 船舶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月度报告由轮机长填写; 柴油机开档测量记录表由轮机长填写; 冷却水处理记录月度报表:化验和投药处理由大管轮负责,每周化验和处理一次; 航次报告由甲板部和轮机部分别填写;轮机部的主要内容:航次开始和航次结束时间、航行里程、慢车和快车时间、平均转速、平均理论航速、燃料及润滑油料耗量(主机、副机、锅炉的燃料及润滑油消耗量应以每天正午报告的实测数据为准)。

三、各种票据及电函文书的管理 1、票据保管(轮机):燃油加油收据、滑油加油收据、备件收据、物料收据、自购备件和物料的发货票、污染海域罚款收据和证明、污油水排岸收据和证明、废品处理收据、船舶修理完工单、机损修理完工单、海损、机损检验报告、设备保证书、保修单、自修费、劳务费发放清单、奖金发放清单、加班发放清单。

2、电函文书: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公司的通知和指示、公司电报、公司函件、上报文件目录、发电报底稿、备件申请单、物料申请单、油料申请单、报告和信件底稿、污染报告、事故报告。

四、轮机长任解职交接制度

1、交接原则: 交班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天; 凡涉及与事故处理均应由当事者亲自处理完毕,不得移交给接班船员代办,但应向接班船员详细说明情况; 船长、轮机长、大副、电台负责人交接后还应分别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上共同签署。 2、交接: 交接工作分实物交接和情况介绍两部分进行。

3、轮机长的交接 轮机长交接时,还应强调下列各项的交接工作:轮机日志和重要设备的技术证书、技术图纸和说明书、重要部件的测量记录和检修记录、公司文件、各机电动力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操作规程、重要备件及其新旧程度的技术状况、机炉舱安全规定、油类记录簿、污油水处理情况和防污染的具体措施、核对或测量燃润料的实际存量、上次计划修理情况、

下次修理计划以及重点项目或必须解决的工程、人员情况、任期内本部门或涉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上所发生的问题及其正反方面的经验、接班轮机长还应向各主管人员检阅有关日志、备件材料账册、各种测量记录、检修记录等是否和实际相符,如有出入应查明原因,了解他们各自开航准备情况和亟待完成的工作。

第二节 STCW规则中的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

一、适用于值班的一般原则:各船轮机长必须与船长协商,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轮机安全值班。 二、(海上)轮机值班中就遵循的原则

1、轮机值班: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是轮机长的代表。

2、值班安排:应保证安全运转并适于当时的环境和条件。 安排值班时应考虑:船舶类型及机器类型和状况、始终对影响船舶安全运行的机器予以有效监督、值班船员的资格和经验、人命、船舶、货物和港口的安全以及环境保护、遵守国际、国家和当地的规章、保持船舶的正常营运。

3、轮机值班的交接班: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如有理由认为接班的高级船员显然不能有效地履行其值班职责,不应向其交班,应报告轮机长。 轮机值班接班的高级船员在接班之前,应至少彻底搞清以下各项工作:

1)轮机长对船舶有关系统和机器操作的常规命令和特别指示;

2)对机器和各系统进行的一切工作的性质和参与人员以及潜在的危险;

3)污水舱、压载舱、污油舱、备用舱、淡水柜等的水或渣的液面高度和可能情况,以及对其中贮存物的使用和处理的特殊要求;

4)备用舱、沉淀柜、日用柜和其他燃油贮存设备中的燃油液位和状况; 5)有关卫生系统处理的特殊要求;

6)各种主、辅机系统的状况和操作模式;

7)如果适用的话,监视和控制台设备及手动操作设备的状况;

8)如果适用的话,自动锅炉控制装置如火焰安全控制系统,限位控制系统,燃烧控制系统,燃油供给控制系统和其他与蒸汽锅炉操作有关的设备状况和操作模式; 9)由于恶劣天气、冰、被污染的水域或浅水引起的任何潜在不利情况; 10)由于设备故障或不利的船舶条件而采取的特殊操作模式; 11)机舱普通船员涉及其所分配职责的报告;

12)消防设备的可用性; 13)轮机日志的填写情况。 作业、维修、影响活动因素

4、值班职责 应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有效操作; 如轮机长在机舱,负责轮机值班和高级船员仍应继续对机舱工作负责,直到轮机员被通知轮机长已承担此责任并双方都已理解为止。 轮机值班的所有成员都应熟悉所指派的值班职责。此外还应具有的知识:内部通信系统的使用;从机器处所逃生的路线;机舱报警系统和辨别各种警报装置的能力;机舱消防设备和损害控制装置的数量、位置和种类以及使用方法和应遵守的各种安全预防措施。 对任何运转失常、预料将发生故障或需特殊维护的机器,连同已采取的措施应做出记录; 轮机长应保证将值班时拟进行的预防性保养、损害控制或修理工作等通知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对拟处理的并属于值班责任内的所有机器,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应负责其隔离、旁通和调整,并将已进行的所有工作记录下来; 当机舱处于准备状态时,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应保证使所有在操纵时可能用到的机器和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并使电力有充足的富余量,以用于舵机和其他需要; 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不应被分派或承担任何可能妨碍他监管主机及附属设备的其他任务,他们应使主机和辅机处于不间断的监管之下,直到正式交班为止,并应定时检查其负责的机器。 一旦值班人员丧失值班能力,应安排能胜任者替代

其工作; 下班前,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应保证在本班中发生的有关主、辅机的事件都有适当的记录; 在下述情况下,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即通知轮机长:当机器发生故障或损坏,可能会危及船舶的安全营运时;发生任何故障时,以及发生紧急情况或对于采取何种措施或决定无把握时。 5、在不同的条件下和不同水域内的轮机值班 能见度不良:应确保提供声号所使用的持久的空气或蒸汽压力,并随时执行驾驶台有关改变航速或改变操作方向的任何命令; 沿海和拥挤水域:应确保船舶操纵的机器能即刻置于手动操作模式,保证有足够的备用电力用于操舵和满足其他操纵要求,应急操舵和其他辅助设备应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船在锚泊:在开敞锚地,轮机长应与船长协商是否仍保持与在航时同样的轮机值班。 三、在港值班应遵循的原则

1、总则:为安全起见,船长应安排保持适当而有效的值班。

2、值班安排 船舶在港内时,应始终足以确保人命、船舶、港口和环境的安全以及所有与货物作业有关的机械的安全操作;遵守国际的、国家的及当地的规章以及保持船上秩序和日常工作。 船长应根据系泊情况、船舶类型和值班特点决定值班人员的组成和值班的持续时间。3、交接班: 在交接班前,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告知接班的高级船员下列事项: 当日的常规命令,任何有关船舶操作、船舶机械或控制设备的功能维护以及修理的特殊命令;对船舶机械和有关系统进行的所有修理工作的性质,参与人员和潜在的危险;污水柜、压载舱、污油舱、粪便柜、备用柜内的水位和残渣的液面高度及状态,以及对内存物的使用或处理的特殊要求;有关卫生系统处理的任何特殊要求;移动式灭火装置和固定式灭火装置以及火情探测系统的状况和准备状态;获准在船上的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或需要援助时,船上与岸上人员的通信线路;有关船舶、船员、货物的安全或防止环境污染的任何其他重要情况;向有关当局报告由于轮机部的活动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序。 接班的高级船员还应:熟悉现有的和可用的电、热和照明来源及其分配情况;了解船上的燃油、润滑油及所有淡水供给的可用性和有关情况并尽可能将船舶和机器准备妥,以便在要用时备车或应付紧急状况。第三节 组织轮机部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一、关于保持轮机值班的指导:轮机长需根据情况提供操作性指导。 接班的高级船员,在承担轮机值班职责前,需掌握:为在危险或有毒环境中的人命安全而提供的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确认紧急医疗急救工作所用的物品备妥可用,特别是那些处理烧伤、烫伤用的物品;当在港内安全系泊或锚泊时要了解:货物作业活动、维修状况及所有其他影响值班的作业;正在使用的为旅客或船员舱室服务、货物作业、操作性供水和排气系统的辅机。

二、对轮机人员的组织管理 轮机长不仅是轮机部的行政负责人,也是全船机械、动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具有行政权力和技术权威。 轮机长对轮机人员管理的另一特点是技术管理,为了船舶良好营运,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修理计划、操作规程等。 轮机长的行政管理水平是调动轮机人员的积极性的关键因素,轮机长的技术能力是提高轮机管理水平,增进船舶经济效益的决定条件。

三、对轮机人员的技术训练:轮机人员的技术水平是搞好轮机管理,降低运输成本,确保船舶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

四、对轮机人员的协调和激励:轮机长应做好协调工作 第四节 我国有关船员条例及值班标准

该规则中有关值班的法律规定是海船船员的最低值班要求,船公司或船舶可以根据不同的航线、船舶种类或等级制定相应值班制度,但不得低于该规则的要求。 一、轮机人员的主要职责

1、轮机长:是全船机械、动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要制定本船各项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保养检修计划等并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编写修理单,进行修船工作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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