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1 学校定位 1.2 领导作用 1.3 人才培养模式 2.1 数量与结构 2.2 教育教学水平 2.3培养培训 3.1 教学基本设施 3.2 经费投入 4.1 专业建设 4.2 课程与教学 4.3 实践教学 5.1 教学管理队伍 5.2 质量监控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2.教师队伍 3.教学条件与利用 4.专业与课程建设 5.质量管理 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6.1 学风建设 6.2 指导与服务 7.教学质量 7.1 德育 7.2 专业知识和能力 7.3 体育美育 7.4校内外评价 7.5 就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 要 观测点 基 本 要 求 备 注 1.1 学校 定位 ● 学校定位 与规划[注1] 学校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清晰,能主动服务区域(行业)[注1] 学校规划包括学校教育事业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 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注重办学特色培育。 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 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 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认真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较强。 有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重视建立并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服务人才培养情况好,师生基本满意。 办 学 思 路 与 领 导 作 用 1.3 人才 培养 模式 1.2 领导 作用 ● 领导能力 ● 教学中心 地位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 人才培养 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清晰,效果明显; 思路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注重因材施教。 ● 产学研合作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与企(事)业或行业合作举办专教育 业、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就业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 要 观测点 基 本 要 求 备 注 教 师 队 伍 ● 生师比 2.1 ● 队伍结构 数量 与结构 2.2 教育 教学 水平 ● 师德水平 ● 教学水平 全校生师比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注2]; 各专业的教师数量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 合理的控制班级授课规模,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辅导。 [注2]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50%; 在编的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号文件限制招生规定。 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 教师队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合理,有一定数量的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整体素质能满足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从严执教,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指导总体上能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教学效果较好,学生基本满意。 2.3 培养 培训 ● 教师培养 培训 有计划开展了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养等工作,初见成效; 有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措施; 有加强教师专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培养的措施,效果较好; 重视青年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有规划、有措施、有实效。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