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地面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2、导电胶:应是非水溶性胶,电阻值应小于贴面板的电阻值,粘结强度应大于3×106N/m2

3、塑料焊条:应采用色泽均匀、外径一致、柔性好的材料。

4、导电地网用铜箔:厚度应不小于0.05mm.宽宜为20mm。

4.2.2贴面板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远离酸、碱及其它腐蚀性物质。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严禁猛力撞击。严禁置于室外日晒雨淋。

4.2.3常用施工设备(含工具)应包括开槽机,塑料焊枪、橡胶榔头、割刀、直尺、刷子、打蜡机等,其规格,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4.3施工准备

4.3.1熟悉设计施工图并勘察施工现场;

4.3.2制定施工方案,绘制防静电地面接地系统图、接地端子图和地网布置图。

4.3.3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备齐各种施工材料、设备、工具、并摆放整齐。

4.3.4表面面积大于140 m2(含140 m2)时,在正式施工前应做示范性辅设。

4.3.5施工场地应符合如下要求:

1、基层地面为水泥地面或水磨石地面时:

1)地面应清洁,应将地面上的没漆、粘合剂等残余物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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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面应平整,用2米真尺检查,间隙应小于2mm。若有凹凸不平或有裂痕的地方必须补平。

3)地面应干燥,若为底层地面应先作防水处理。

4)面层应坚硬不起砂,砂浆强度应不低于75号。

2、基层地面为地板(木地板、瓷砖、塑料等)时,应拆除原地板,并应彻底清除地面上的残留粘合物。

3、施工现场应配备人工照明装置。

4.3.6确定接地端子位置:面积在100 m2以内,接地端子应不少于1个,面积每增加100 m2,应增设接地端子1—2个。

4.3.7施工前应彻底清扫基层地面,地面上不得留有浮渣、尘士等脏物。

4.4施工

4.4.1划定基准线,应视房间几何形状合理确定。

4.4.2应按地网布置图铺设导电铜箔网格。铜箔的纵横交叉点,应处于贴面板的中心位置。铜箔条的铺设应平直,不得卷曲,也不得间断。与接地端子连接的铜箔条应留有足够长度。

4.4.3配置导电胶:将炭黑和胶水应按1:100重量比配置,并搅拌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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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刷胶:应分别在地面、已铺钻的导电铜泊上面,贴面板的反面同时涂一层导电胶。涂覆应均匀、全面,涂覆后自然晾干。

4.4.5铺贴贴面板:待涂有导电胶的贴面板晾干至不粘手时,应立即开始铺贴。铺贴时应将贴面板的两直角边对准基准线,铺贴应迅速快捷。板与板之间应留有1—2mm缝隙,缝隙宽度应保持基本一致。用橡胶锤均匀敲打板面,边铺贴边检查,确保粘贴牢固。地面边缘处应用非标准贴面板铺贴补齐,非标准贴面板用割刀切割而成。

4.4.6当铺贴到接地端子处时,应先将连接接地端子的铜箔条引出,用锡焊或压接的方法与接地端子牢固连结。再继续铺贴面板。

4.4.7整个房间铺贴完毕后,应先贴面板接缝处用开槽机开焊接槽。槽线应平直、均匀,槽宽4±0.22mm为宜。

4.4.8应用塑料焊枪在焊接槽处进行热塑焊接,使板与板连成一体。焊接多余物应用利刀割平,但不得划伤贴面板表面。

4.4.9接地系统施工应包括涂导电胶层、导电铜箔地网、接地铜箔、接地端子、接地引下线、接地体等内容。除本章规定外,其余应符合本规范3.4.4\\3.4.5条规定。

4.4.10铺贴作业完成后,将地面清洁干净,并应涂覆防静电蜡保护。

4.5测试与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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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防静电聚氯乙烯(PVC)地面检测仪器应同本规范第3.5.1条“常用检测器具”之要求。

4.5.2测试环境:温度应在15—30℃间;相对湿度小于70%

4.5.3防静电聚乙烯(PVC)地面的表面电阻值和系统电阻值应采用以下测量方法:

1、表面电阻的测量:应将整个防静电地面分割成2—4 m2测量区域,随机抽取30%—50%的测量区域,将两电极分别置于贴面板表面,极间距900mm,电极与贴面板的接触应良好。在抽取的2—4 m2的区域内应测出4—8个数值,并作记录。

2、系统电阻的测量:应在距各接地端子最近区域,随机抽取若干点,应将一电极与贴面板表面良好接触,另一电极应与接地端子相连结,测出系统电阻值,并作记录。

3、质量评定方法应该按《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2828规定执行。

4.5.4电性能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要求具有导静电型的,其表面电阻和系统电阻值低于1.0×106Ω;

2、要求具有静电耗散型的,其表面电阻和系统电阻值在1.0×106~1.0×109Ω之间。

3、系统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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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外观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不和有空鼓、分层、龟裂现象;

2、无明显凹凸不平;

3、无明显划痕;

4、无明显色差。

4.5.6承接防静电聚氯乙烯(PVC)地面检测的单位,应由得到国家授权的具有出具相应测试报告资质的权威机构担任。

1为规范防静电地面工程施工、测试和验收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优良、安全实用,制定本规范。

1.0.1 本规范适用于对静电敏感的元器件和电子设备、仪器的研制、生产、检测、维修及使用等场所防静电地面工程的的施工及验收。

1.0.2承建防静电地面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书或签证。

1.0.3防静电地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计划与组织实施计划,并应征得业主代表认可。

1.0.4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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