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林业局十一五完成情况及十二五规划和工作安排

20XX年林业局十一五完成情况及十二五规

划和工作安排

一、“十一五”完成情况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加强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是我旗实现“两旗三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加快我旗林业发展,提高生态工程建设质量,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彻底改变全旗农牧业生产现状、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全旗“十五”林业生态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生态建设面积3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0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

经过五年的奋斗,截止到18年底,全旗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59.2182万亩(其中完成退耕地造林28.3177万亩,匹配“三荒”地造林30.9005万亩);完成沙源治理林业项目73.34万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33.64万亩,封山育林32.5万亩,飞播造林7.2万亩);18年国家下达我旗沙源工程7万亩,截止目前为止完成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5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十一五”期间全旗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4.4万亩(其中完成退耕地还林1.5万亩,宜林“三荒”地还林5.5万亩),占计划目标20万亩的122%,完成封山育林面积20万亩,占计划面积14万亩的142.8%,森林覆盖率由“十五”期末的7.67%提高到18年的16.32%,每年增幅为1.44%。在近几年来工程建设中,由于我旗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按照“生态立市”的战略目标,全旗通过总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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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密安排,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使得全旗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基本上形成了东西北“三山”和黄旗海周边几块大的绿色生态屏障,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初步得到有效遏制,从根本上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和农牧业生产条件。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五年来我旗林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十一五”期间全旗按照“分类经营,分区施策,做大做强、突出重点”的要求,大力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通过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全面提高造林绿化水平;搞好迹地更新,加快稀疏林、灌木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继续加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和生物的多样性,构建全旗生态安全体系;通过城镇绿化,美化住宅小区,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扩大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进一步改善了全旗的生态环境;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比例达到37%。水土流失得到缓解、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重点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快通道绿化,树立良好绿色窗口形象

近年来,在保质保量的完成国家下达的林业重点生态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旗委、政府通过多条通道绿化精品工程的建设,充分树立察右前旗良好的绿色窗口形象。各通道在绿化过程中,严格推行“公开招标、竞争承包、成活兑现、费用包干、限期绿化、一次成型”和“三三四”三年分期结算的方式,由专业造林队进行承包治理绿化。通过各种激励机制,使我旗通道绿化工作呈现出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标准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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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责、权、利相统一的强劲势头,并通过科学规划、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了造林成活率。截止到18年底,全旗共完成通道绿化125公里。

18年市下达我旗通道绿化任务30公里,完成32公里,完成补植补造16公里,主要建设地点达尔等大道、工业园区、208高速公路、110高速公路及支线等,共栽植1.5米高油松、4公分杨树、金叶榆、2.5米高云杉等6万余株,红瑞木、丁香等10万余株。 2、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明晰森林资源产权,继续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依法保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集体商品林林木、林地除部分争议较大外,其余全部承包到户。公益林改革已进入宣传动员、成立机构、讨论制定方案阶段。 3、强化管理,狠抓森林资源保护。

“十一五”期间全旗坚决贯彻执行“严格保护、持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着力在执行森林限额采伐、森林防火、林地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整治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了旗乡村三级管护网络,配备了500多名专兼职管护人员;成立了旗乡两级防扑火队伍,配备了必要的防火工具,加强了禁牧宣传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了林业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重特大案件的发生。保护了森林资源,林业案件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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