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借阅须知

图书室借阅须知

一、读者借阅书籍前应先在图书借阅登记册上登记好图书编号、图书名称、借阅和归还时间、借阅时间以及借阅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二、保持阅览室安静,禁止在阅览室内喧哗。

三、图书阅览室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五、爱护阅览室内设施和书籍,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施。违者

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赔偿、罚款处理。

六、每次借书应自觉和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为30天,借书以后在一

个月之内将图书自行放到阅览室的原位,并在图书借阅登记册上填写还书相关信息,方便他人借阅和图书阅览室的日常管理。 七、保持和维护室内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八、禁止在阅览室内进餐、吃零食等。

九、借到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将情况报给图书管理员。

借阅须知

阅览须知

〃 凭本人读者卡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须刷卡确认有效后方可入内。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 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 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书到出纳台而不取书刊者须交纳违约金0.03元/册。基藏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0.05元/册/日。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外借须知

〃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持有借书卡。

〃 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 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 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约到书后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 外借书刊资料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03元/册/日;外文图书0.05元/册/日。

〃 如果所需书刊资料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 外借库的图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库外,私自将图书夹带出库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违规处理办法 〃 非外借图书出馆

〃 未经允许擅自将限定在馆内阅览、须当日归还的图书携带出馆者,每日每册交纳违约金0.05元。 〃 逾期

〃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书刊每册每日0.03元,外文书刊每日每册0.05元。 〃 遗失

〃 遗失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0.1元加工费。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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