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甲方: (借款学生) 身份证号码: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所: 填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本人就业单位;如无,不填 手机号码: 本人手机号 固定电话:家庭座机;如无,填父母手机
电子邮箱: 填邮箱 乙方: 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 (经办银行) 地址: 麓山南路号中国银行湖南大学支行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不填 号(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的从属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截止年 月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 贷多少填多少 元整(大写);大写模板: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因 毕业 原因进入还款期。
三、甲方采用以下第 (一)方式按 月 (月季)分 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归还贷款利息;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每期扣款日为还款月份的 日。
注意:
.以上填写为本科生或未办理展期的研究生的填写示例(即还款总期限为年),已办理过展期的同学的还款总期限按年本科学制时间研究生学制时间,还款时段划分原则一致,即前年还利息,剩余年限还本金及利息
年之前发放的贷款为每季度日还款,具体还款计划见网上银行“贷款管理”中的“剩余还款计划”!)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
还款总
月数 月利率*(月利率)
每月还款额 * 借款本金
还款总月数 (月利率)
每月贷款利息额贷款本金余额*年利率*每月天数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 (借款本金 – 累计已归还本金额)*
月利率
还款期数
每月贷款利息额贷款本金余额*年利率*每月天数
四、经双方确认的贷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基准利率。如遇基准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贷款本息,账户户名为: 填姓名 ,账户号为: 填存款凭条上的位账号 ;
六、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妥后一个月内将《中国银行 湖南大学 (分)支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寄送回乙方;如甲方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以乙方确认收到为准;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八、本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个人信用信息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甲方的个人信用报告。
()审核甲方的个人贷款申请; ()审核甲方的个人担保申请;
()对甲方名下已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