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奖罚制度
一、 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将罚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 奖罚形式 奖 励
口头表扬、公司通报表扬、经济表扬、晋升工资、晋职 处 罚
口头警告(书面记过)、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雇 四、 奖励标准
嘉奖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晋升工资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上涨50~200元不等;晋升原则上升一级,如有特殊贡献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晋升。 五、 奖罚程序
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或物业办公室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经当事人确定后报请各级领导审批,由行政部门备案。 六、 申诉途径
如员工对所处理的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实施人将《奖罚单》交予当事人签名确认时,对奖罚人提出申诉,如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从接到奖罚通知起两天内向上一级或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在
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审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单》强制执行。 七、 奖罚条例 1、奖 励
(1)符合下例条件的,给予嘉奖奖励。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
采纳实施有明显效果的,给予该人员奖励。
2能及时发现并上报治安,消除重大隐患、具有突出贡献者。 ○
3员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
4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
5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
6检举或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
7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
8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者。 ○
9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
10工作中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屡次被各界表扬者。 ○
11第一时间发现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2、处 罚
(1)口头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罚款处分) 1当班时间干私人事情、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
2当班时间吃东西 ○
3未经允许当班时间会客,擅自离岗、脱岗、串岗。 ○
4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衣装不整,未佩戴工牌。 ○
5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 ○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体系文件要求。 ○
7上班翻垃圾箱捡废品,破坏公司形象。 ○
8所有员工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在品质管理员日○
常检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发现员工在作业时间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进行工作的,经部门负责人调查属实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
10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同一个员工在同一个表格上检查三次发生○
同一个错误的,根据各部门考核制度处理。 11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 ○
(2)公司通报批评(按月考核11—20分,罚款处分)
1一个月内受两次口头警告者 ○
2未经领导批准终止工作,擅自离岗者。 ○
3破坏公共卫生者。 ○
4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
5上班期间酗酒或有不轨行为者。 ○
6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者。 ○
7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
8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失公物、浪费材料。 ○
9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
11本职工作失职未造成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