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各系、分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要求,各校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将“精准认定”作为“精准资助”的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目前,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的省教育厅十三五规划“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研究”课题(课题立项批准号:JAS15041)研究工作,已建立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我院为应用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进行困难学生认定,提高精准认定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精准认定

精准认定就是通过测评指标体系设置的权重分值,计算得出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再通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评议分值,测评分值与评议分值作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测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院(系)认定工作小组组织学生填报《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见附件2),根据学生填报信息对应测评指标设置的权重分值,计算得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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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议学生表现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

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评议内容参考附件1中的表2)认真进行民主评议,计算得出学生的评议得分。

(三)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院(系)认定工作小组把名单的测评得分与评议得分进行累加,算出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一般困难学生(15%)和特别困难(5%)的学生比例进行分档,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四)审核并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各系、分院认定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初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对有异议的名单,应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注明详细的调整原因,要将最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各系、分院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要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

二、提供材料

(一)根据《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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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泉经职院〔2017〕53号)文件要求成立“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文件及 名单。

(二)电子版

1、附件6:《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测评分统计表》2、附件7:《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板》(表中有检查功能, 需检查无误)。

(三)纸质材料

1、“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文件及 名单。

2、公示材料、评审报告。

3、附件6:《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测评分统计表》(加盖公章)

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佐证材料装订成一份(表格中的分数、金额不得出现涂改痕迹,评议小组成员签字一栏需本人手写签名)。

(四)以上材料请于10月18号前上交到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

2.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 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 4.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5.精准认定操作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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