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音乐课程以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

结合“音乐课程标准”浅谈音乐课程以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

国家音乐课程标准体现了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贯穿着素质教育的思想,突出音乐课程的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文化传承价值等一系列新的音乐价值观。根据音乐艺术特征和现代教育的要求,按照中小学身心发展特点和审美认知规律,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艺术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完善评价机制等崭新的音乐教育理念。下面我着重谈一谈其中一些理念的内涵。

一.以审美体验为核心

审美价值是艺术的最根本价值,艺术的每一种具体功能,都与审美发生关系,在艺术诸多功能中,审美功能是统率其他各种功能的基本功能,是发挥其他各种功能的前提。音乐教育作为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其教育教学形式与教学过程中与其他学科应有显著的区别。音乐课作为学校基础教育体系中的一门必修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因此学校音乐课要把体现以审美为核心,贯穿音乐教学的全过程。体现以审美为核心,就是要求通过课堂音乐教育使受教育者建立健康的审美观和审美情趣,懂得自然美、社会生活美、科学美和艺术美。培养学生对美的感受力、鉴赏力、创造力、表现力,学会审美。体现以审美为核心,就是要求在课堂音乐教学中要以音乐的美来感染和熏陶学生,提高他们感受、体验、鉴赏和评价音乐美的能力,在真、善、美的连通和潜移默化中培育他们健全的人格和品行,为素质教育服务。体现以审美为核心,就是在教学中应强调音乐的情感意义。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性感受、理解、把握,并揭示音乐要素的作用及其与艺术整体的关系。

二.注重培养学生兴趣

兴趣是人对事物或活动表现出来的积极、热情和肯定的态度,并由此产生参与、认识和探究的心理倾向。兴趣是引起和维持注意的重要因素,对感兴趣的事物,人们总会主动愉快地去研究它,使活动过程或认识过程不再是一种负担。因此,兴趣是学习的巨大动力,是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和研究的精神力量。 这就要求在教学内容上,应从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和音乐认知规律出发,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贴近学生的生活,反映社会现实,充分体现出时代感、民族性和多元文化特征;在教学方式上,坚持音乐教育面向每一个学生的原则,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亲身实践,积极探索,尊重个体。不断在教学中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不断增强。 兴趣是音乐学习的基本动力,是使人的一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来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提倡学科综合

艺术与其他学科之间有着天然的内在的联系。它不仅是一种自我表达、自我娱乐的形式,而且是解决科学以及其他问题的最好方式,反过来其他学科的内容也是艺术创作的丰富源泉。通过艺术与其他学科不同表达形式间的转换,常常会带来令人意想不到的发现。拓宽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与综合不仅能开阔学生的艺术视野,提高其艺术创作水平,而且有利于他们更好地理解其他学科的学习内容,发展转换、类比、抽象、想象和创造力。

音乐不仅与美术、舞蹈、戏剧、影视等其他姊妹艺术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还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和社会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在音乐教学当中,以音乐文化教育为

主线,适当融合其他相关学科和社会生活方面的知识和内容,不仅能够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以艺术化的方式促进相关学科的学习,提高其整体素质,并能更深地了解音乐与生活的关系,了解音乐在生活中的作用,理解音乐对人生的意义。学生通过音乐活动,逐渐热爱音乐,热爱生活,使得音乐学习成为一项生动、具体、艺术化的生活体验,让音乐伴随他们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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