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农民的小康,就谈不上中国的小康,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就谈不上中国的现代化,“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奔小康和实现现代化道路上的关口。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所说,我国将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重大举措,下发中央一号文件,减免农业税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放开粮食市场,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等等,进一步加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并已初见成效。但是距“三农”问题的解决,仍然有相当大的距离,有相当繁重的任务。 那么,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在哪里呢?总体来看,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在城市。首先,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接收地点主要在城市。据全国初略估算有1.1亿外出做工的农民,主要分布在城市。据广东省流动人口领导小组统计,近十年在广东各市做工的农民工有8000余万人,目前仍在广东打工的农民工有2100多万人。其次,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外出到城市(镇)做工收入。以20xx年为例,全国农村人均纯收入2475.63元,其中农民人均非农业收入1341元,占纯收入的54.17%,人均非农业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840元,占非农收入的62.64%。打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强。第三,农产品的主要消费市场在城市。这个城市消费市场是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商品化的主要出路所在。如占全国第一位的深圳农批市场在全国有100多个生产基地,带动100多万农民脱贫致富,去年深圳农批市场销售量634万吨,销售额283.7亿元。第四,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在城市。一是城市上缴国家的税金向农村转移,国家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投入和补贴机制;二是城市企业资金直接投向农村和农业,推动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第五,农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生物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等在农业上的广泛应用,都基本依托城市。第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必须提高农村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而师资的培养和来源也主要在城市。第七,目前出现的圈地现象,使不少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究其原因主要在城市。第八,目前严重存在的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其污染源头也在城市。 总之,我国要贯彻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不能囿于“三农”研究“三农”,必须放开眼界,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十条建议。 第一,加速推进城市化。我国城市化速度,今后若干年力争由以往的年均增长0.5个百分点达到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因此,应有积极的城市化方针:稳步发展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注重发展区域性城市群体,使各类城市协调发展。经过20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国城市化水平与我国工业化水平相适应,与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水平相适应。不要限制大城市发展,不要用主要力量发展小城镇。克服城市面积盲目扩张的速度高于城市化速度的倾向。 第二,国家和城市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创造必要的条件,使进城做工的农民及其子女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国民待遇。如:改革城乡割裂的户籍政策、培训农民工、建造廉租房、使其子女就近读书及医疗、养老保险等问题。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每年列出农民工培训经费预算,劳动部门列出培训计划,建立城市政府与农村政府对口帮扶机制,双方劳动部门联手合作,按照国家计划要求,培训农民工,给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创造条件。各级政府应依法强制建立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即使是临时农民工也不例外。记在个人账户的部分资金应钱随人走。城市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抓紧落实进城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入学一视同仁的政策。 第三,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一是各级政府确保农村教职员工工资的足额发放,县级保不了由省里保,省里保不了的由中央保;二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增加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使农村基础教育的状况与中央的计划要求相适应;三是师范院校学生仍继续免费就读,并对师范院校提前单独招生,确保生源质量和提高师资水平,不断有高水平师资充实农村教育;四是把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到重要位置。 第四,建立农业产业化利益均衡机制,目前显得十分重要。由龙头企业带农户的模式已在逐步形成。但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严重向龙头企业倾斜,利益不均衡问题突出。为此,一是政府制
订政策和规章,促使其利益向均衡发展;二是提高农户的组织程度,通过农户的专业性组织达到与龙头企业的利益均衡;三是使农户与龙头企业成为企业内部的利益共同体,达到利益均衡。只有实现利益均衡,农民才有可能通过产业化脱贫致富,才能防止和克服农村两极分化,农业产业化才可能持续发展下去。 第五,以农产品市场化推进农业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