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修订)》的

通 知

各教研部门:

根据学校新修订的《科研成果和资政成效奖励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见渝委校[2013]10号文件)有关内容的调整情况,特对《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进行必要修订。本《标准》经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1月21日审议,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现印发执行。2013年度的科研业绩考核即按本《标准》计算分值。

附件:《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科研处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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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

(2013年11月修订)

类别 课题 (注释1) 专著 译著 教材 (注释2) 分 值 类 别 分 值 类 别 论文 (注释3) 分 值 主 持 国家级重大/重点/一般 主 研 参 与 35/20/15 主编 专著 国家级 35 省级 30 省部级重大/重点/一般 主 持 主 研 参 与 16/12/8 主编 教材 主 持 25/20/15 副主编 教材 校级重大/重点/一般 主 研 12/10/8 参 与 8/6/4 150/100/80 50/35/25 个人 专著 国家级 50 省级 40 70/50/30 28/20/12 副主编 专著 参写专著 教材 国家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25 20 25 12 国家级 省级 每章(1万字以上) 20 10 7 报纸理论文章1500字以上(篇) (注释4) 权威学术期刊论文 一级学术刊物论文 CSSCI/核心期刊论文 其它省级公开学术期刊论文(需认定) 资政报告 (注释5) 类 别 4000字以上4000字以上 4000字以上 4000字以上 全国 省 (篇) (篇) (篇) (篇) 80(万字以上加50(万字以上加7(万字以上加15/12(万字以上加6) 12-30 7 35) 25) 3.5) 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被重庆市委、市政府、市经学校安排,参与市级部门被市级部门采纳 各部委采纳 人大、市政协正职领导人/组织的义务性研究、决策、(有证明材料, (有证明材料, 副职领导人和集体名义采咨询服务的成果被采纳 需认定) 需认定) 纳(有证明材料,需认定) (有证明材料,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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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主持 主研 参与 15/10 主持 50/40 主研 15/12 参与 10/8 主持 20 主研 8 参与 6 参与 5 市级部门召开的80/60 30/20 学术会议论文入选 类别 (注释6) 分值 科研成果获奖 (注释7)

以中央名义召开的理论研讨会 市政府等国家部委、中央党校、国家以重庆市委、理论研讨会;认可行政学院等召开的全国性四大班子名义召开的学术会议;认可的国际学术的全国性学会类会议 理论研讨会 学术会议 24 省部级一等奖; 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主持 80 主研 30 12 省部级二等奖; 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 主持 40 主研 15 7 省部级三等奖 主持 20 主研 12 60(在研讨会上发言,加10) 国家级奖励 一等奖 主主持 研 120 60 二等奖 主 主持 研 100 40 三等奖 主 主持 研 80 30 类 别 分值 注释1:课题计分,以课题结项报告文本和结项证书为准;青年课题视为同类一般课题;软科学类课题与社科类课题同等计分;国家社科西部课题视同国家一般课题;子课题降低一个级别计分;重庆市发展研究中心等招标的市级课题视为省部级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和市级部门课题以校级课题对待;经校领导批示,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决策服务的资政课题视为校级课题;各类全国性学会课题(资助标准3000元)视为校级课题。

注释2:国家级出版社指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多主编,只认第一主编,其余为副主编;论文集的主编和副主编计分与教材相同;未明确主编与副主编者,其最后审稿、定稿人视为主编,修改、统稿人视为副主编;科普著作视为教材;参写专著、教材一章不足1万字者计4分,超过2万字者加3分,超过3万字者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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