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水稻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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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省水稻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

中籼水稻区域试验

为鉴定评价省内外各单位选育和推荐的水稻新品种(组合)在我省不同生态区的丰产性及抗逆性,为水稻品种(组合)的审定及推广提供科学依据,进行本试验。 1.承试单位及参试组合概况

区试承试点设在海拔254~1350m之间的10个不同生态地区。分3个类别进行试验,参试品种采用实名制。迟熟组、优质稻组以F优498为对照,早熟组以香早优2017为对照。参试品种见附表1、表2。 2.供种事项

2.1 供种量:每个参试品种(组合)按照要求分装好种子后,用大袋子将分装好的种子袋(沙网袋)装在一起,在大袋子内放上标签,在大袋子外注明清楚试验类别和品种(组合)名称,每个小袋包装上也要写清楚品种(组合)名称。具体要求为:第一年区域试验品种:早熟组9袋、迟熟成11袋,每袋0.5公斤;续试品种需单独多装3袋(0.5公斤、1公斤和2.5公斤各一袋)作转基因检测和标准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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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检测样品由省种子管理站统一取样,送具有资质的转基因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理。

2.2 供种时间:试验品种需在2月28日前寄(顺丰、邮政特快专递,包裹外必须注明品种名称,内附品种标签)或送到贵阳市花溪区金欣社区贵州省农科院水稻所涂敏收,电话:13984383272、0851-82285383、邮编:55006。届时未寄(送)到者作为自动放弃参试处理。

2.3 供种要求:各供种单位务必确保种子数量及质量(不能使用包衣种、净度须达到国标二级以上),若因种子质量和数量造成的问题,责任自负。

2.4 进入续试的组合可同步开展生产试验,生产试验由申报单位将方案报省种子站备案(方案参照2017年贵州省水稻生产试验方案),试验由申请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后期省种子站开展监督检查。

2017年未完成生产试验的3个品种(迟熟组:禾香优1963、晶两优7818;早熟组:繁优323)按2018年生产试验要求开展试验。 3.试验设计及要求

3.1 播种:各试点应按当地最佳播种期适时早播,种子催芽前用浸种灵或强氯精等进行消毒处理,但不得用激素处理。同组试验所有品种(组合)同期播种。

3.2 田间设计:试验田土壤肥力必须均匀一致,区试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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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别应在同一田块进行,随机区组设计,3次重复,小区长方形,长宽比2:1~3:1(特殊情况可报省种子管理站批准后自行安排),小区面积13.33平方米(0.02亩),试验四周设保护行,保护行不得少于4行,种植对应小区组合;同组试验所有参试组合同期播种,同期移栽,栽插密度迟熟组应在1.2万穴/亩左右、早熟组应在1.5万穴/亩以上。

3.3 栽培管理:栽培管理措施与当地大田生产相同或略高,切忌施肥水平偏高或偏低,并保证试验施肥均匀一致,要求每个小区定量施肥。各承试点应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验免受危害,早熟组请注意预防鼠、鸟危害。

3.4 要求各区试承试点从苗期开始进行病虫害防治,特别注重稻瘟病的防治,可在孕穗未期(或始穗期)和齐穗期各施药2~3次进行防治。

3.5记载项目及经济性状考察:按《贵州水稻品种区域试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附件2),填写好记载表,尤其对生育期主要几个生育时段的记录记载应及时准确。 4.结果分析

试验品种实行田间专家现场鉴定淘汰制。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选择两个以上(含两个)的试点对试验组合进行抗性、丰产性等田间现场鉴定,对有明显缺陷的组合停止试验,取消汇总。

试验结果请分组别,按试验方案中的品种(组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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