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报告三篇

药剂科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自查报告三篇

篇一:药剂科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报告

药剂科作为药品管理部门,一直按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全科同志积极参与医院各阶段的学习和活动。此外,科室多次进行“谢绝红包,拒收医药回扣,反商业贿赂”、“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相关政治学习活动。全科同志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同表决谢绝红包,拒收医药回扣,坚决维护医务人员的天使形象。 按医院工作安排,药剂科重点自查以下内容,汇报如下: 一、药品招标

自20XX年7月开始,药剂科药品均按照省药品集中招标阳光采购办法施行。凡属XX省招标范畴的集中招标、挂网采购、备案采购的药品,均按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采购价格、零售价格等要求采购。每月定期向省招标办网上上报统计数据,每季度向市卫生局上报统计数据。至今,每月药剂科药品集中采购的各项数据指标均达阳光采购考核的要求。 二、购药公司

现与我院有药品购销联系的医药公司共6家。均系20XX年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共同讨论认定的药品定点采购单位。经药事会对上述公司的资质、配送能力进行审核后,由医院与上述公司签订医药购销合同,正式确立药品购销关系。 三、品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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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药品品种(含西药、中成药)共计633种。中标药品568种,非中标药品65种。新增药品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后,经药事会讨论批准后,由药剂科采购。专科用药和紧急用药可由用药科室申请后,药剂科酌情限购。药剂科根据临床效果反馈,对不适合使用的药品品种,提交药事会讨论后停用。 四、经额去向

药剂科采购药品的经济管理均按财务制度的要求执行。每个药品品种按实际付款价开票,分公司按月汇总上报财务科。由财务科专职人员审核无误后,按医院制度及时付款。药剂科不参与和干涉财务科的药款支付问题。 药剂科

20XX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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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药剂科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我院根据**县卫[20xx]72号《关于印发**县卫生局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为加强我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院开展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能够很好的落实。 二、动员教育,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我院紧紧围绕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守法、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多次组织院务班子会、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商业贿赂文件和报刊等资料,并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商业贿赂及纠风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同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案示法,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行医意识,形成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的良好氛围。促进反对商业贿赂教育工作,结合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以廉洁守法为荣,以贿赂违法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使广大医务人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能自觉抵制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贿赂行为、使老百姓在“看病难,看病贵”上真正能得到实惠。

另一方面,为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我们还借助社会群众的力量加于监督,在院内专门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并利用一楼候诊大厅电子屏滚动屏幕、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行风警示;各科室还设工作人员简介栏,便于群众监督。并专设调查问卷,对门诊、出院的产妇和病人进行调查,了解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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