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总财2017-45号竣工决算编报

资决策及项目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三、铁路项目竣工资产移交表

根据铁路建、营管理模式和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结合铁路建设项目概(预)算章节划分的情况,“铁路项目竣工资产移交表”分资产接收单位填制:

(一)铁路项目竣工资产移交表(封面)。 (二)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汇总表。 (三)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 包括:

1.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路基) 2.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隧道及明洞) 3.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桥梁) 4.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涵洞) 5.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轨道)

6.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房屋及建筑物)

本表房屋包括房屋内部同房屋不可分割的电梯、电灯、电表、消防、水表、水暖(不包括取暖用锅炉)、煤气、通风、卫生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固定设备。

7.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通信)

8.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信号) 9.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信息)

10. 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防灾安全监控)

11. 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电力) 12. 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电气化) 13. 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给排水) 14. 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其他设备) 15. 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机车、车辆) 16. 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无形资产) 17. 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流动资产)

各表必须内容完整、填写准确、数字真实,“铁路项目竣工资产移交表封面”及“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汇总表”由资产接收单位签认,分资产接收单位的“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价值总额与“铁路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汇总表”合计金额相等。

四、 竣工决算相关资料。

(一)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概算调整或最终概算批复文件(复印件)。

(二)项目历年投资计划(复印件),财政资金占资本金50%以上项目应附国家发改委投资计划及中央财政预算文件(复印件)。

(三)机构进行决(结)算审计的,需附完整的审计报告。财政资金占项目资本金50%以上项目应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规定格式报送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表。

(四)项目决算相关等资料。

主题词: 分送: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 2017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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