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鉴证报告--模版

元,

4、个人所得税的审查说明:

贵公司本年未发生工资及其他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事项,本年应交个人所得税92,088.74元,期初未交0.00元,本年已缴73,884.57元,期未应交18,204.17元。

6、其他说明:贵公司本纳税年度无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应税事项。

6.企业所得税 类行别 次 1 一、营业收入 2 减:营业成本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 销售费用 利润6 财务费用 总7 资产减值损失 额计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算 9 投资收益 10 二、营业利润 11 加:营业外收入 12 减:营业外支出 13 三、利润总额(10+11-12)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16 其中:不征税收入 17 免税收入 18 减计收入 19 减、免税项目所得 5 管理费用 项目 自报数 确认数 6

20 加计扣除 21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2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23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 24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5 应纳税所得额(23-24) 26 税率(25%) 27 应纳所得税额(25×26) 28 减:减免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 29 减:抵免所得税额 30 应纳税额(27-28-29) 31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32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33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0+31-32) 34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35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3-34) 审查调整说明:经审查,贵公司自报应纳税所得额107,834.85元,审核后应纳税所得额107,834.85元;自报应纳所得税26,958.71元,审核后应纳所得税26,958.71元,期初欠交0.00,本期已预交17,261.86元,期未应补交企业所得税9,696.85元。

(二)2008年度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项 目 清算计税收入(含查补数) 适用税率17% 销项税额合计 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存货报废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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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报数 0 17% 0 0 0 0 0 调整数 0 0 0 确认数 17% 0 0 已抵扣未销售存货进项转出 清算应交增值税 其中: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已交增值税 其中: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未交增值税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审查调整说明: 贵公司本年度审核后确认应交增值税的营业收入1,560.00元,本年应交增值税93.60元,本年已交增值税93.60元,年末未交增值税0.00元。

2.营业税

项 目 自报数 本年计税收入(含查补数) 其中:适用税率3%的计税收入 适用税率5%的计税收入 本年应交数 其中: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本年已交数 其中: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年末应交数

审查调整说明: 贵公司本年度审核后确认应交营业税的营业收入3,819,359.60元,(其中适用3%税率的营业收入1,770,086.55元,适用5%税率的营业收入2,049,27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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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数 0 0 0 0 0 0 确认数 本年应交营业税155,566.25元,已交营业税36,377.80,年末未交营业税119,188.45元。

3.城建税 项 目 自报数 缴纳“三税”的税额(含查补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额 适用税率1% 本年应交数 其中: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应缴数 本年已交数 其中: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应缴数 年末应交数

审查调整说明:贵公司本年度审核后确认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共计155,659.85元,本年度应交城建税1,556.60元,已交城建税508.87元,年末未交城建税1,047.73元。

4.教育费附加

项 目 自报数 缴纳“三税”的税额(含查补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额 计征比例3% 本年应交数 其中: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 3% 调整数 0 0 确认数 3% 0 0 1% 调整数 0 0 确认数 1% 9

应缴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应缴数 本年已交数 其中: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应缴数 年末应交数 0 0 审查调整说明: 贵公司本年度审核后确认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共计155,659.85元,本年度应交教育费附加4,669.79元,已交教育费附加1,526.60元,年末未交教育费附加3,143.19元。

5.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项 目 土地增值税 资 源 税 印 花 税 房 产 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

审查调整说明:

1、印花税的审查说明:

1)贵公司本年度营业账本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共增加0.00元,应计缴印花

自报数 0 0 0 0 0 调整数 0 0 0 0 0 0 0 确认数 0 0 0 0 0 税0.00元;设置其他营业账本共 10本,按规定应计缴贴花5.00元,账本均已贴印花税票。

2)贵公司本年度书立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计税金额936,593.20元,购销合同计税金额950,210.00元,技术合同计税金额1,500,000.00元,财产租赁合同计税金额240,000.00元,本年度应交印花税1,256.04元,已交印花税1,256.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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