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合同书

金陵管理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书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职 务: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职 务: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及定义

第一条 甲方按国家五星级饭店标准在**建造****,并取得合法的经营权,

为了提升管理品质和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委托乙方管理甲方饭店(以下简称饭店)。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系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饭店主要资产范围为:饭店及其附属共约500

间套客房以及上述建筑范围内经营该饭店所具备的餐厅、酒吧、宴会厅及其附属场所、大小会议室、商店及商业性服务营业区、车库和停车场、储存和后勤区、公共场所和花园、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内外为饭店所配套的场所、设施和机电设备等。以上场所及设施、设备构成饭店的实物形态。甲方确保饭店设备、设施完并经乙方和政府有关部门认可。

第四条 商业及娱乐设施等由甲方自行经营,不得影响乙方在饭店设定的

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营运收入不纳入饭店营运收入。甲方独立承担其经营管理所引起的民事和其它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甲方提供饭店运转所需的经营器具和用品,主要包括: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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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陈设备、职工生活所需要的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搬运设备、清洁设备、厨房设备、客房及其他区域所需的纺织品、瓷器、玻璃器皿、银器皿及用具、机电维护等工具、各类工作服等(乙方派出的经营团队提供具体目录,报甲方批准后协助采购)。

第六条 由乙方选定的总经理在委派之前,先介绍给甲方。如果甲方在与

总经理人选会面或获知其情况介绍后 天内,未以书面形式表示拒绝理由,则由甲方聘任其为总经理,作为乙方的代表和甲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合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同时派出 8 名左右专业人员组成饭店经营管理班子,由饭店聘用上岗工作。在不影响饭店的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乙方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减少、增加或调整乙方派出的经营班子中的人员,乙方调整饭店经营班子和人选时事先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在管理期间,甲方发现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时,可以要求乙方调整并事先与乙方沟通、协调。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饭店提供服务和支撑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市场

推广及中央预订系统、服务质量监控系统、经营及管理培训系统、菜肴研发及厨房管理系统、联合采购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等。甲方饭店须为进入上述系统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承担相关的经营费用。饭店各系统费用各理。

第八条 为了最大可能地利用乙方的销售平台和信息资源,使饭店管理统

一规范,符合金陵连锁经营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甲方同意配置并使用乙方管理相一致的细软系统。

第九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饭店日常经营管理事物,对饭店经营管理全面负

责并有权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但标的超过 万元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类的单项采购合同的签订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

第十条 饭店管理方有义务通过与甲方定期会晤的形式,向甲方通报经营

管理现况,听取甲方对饭店经营提出的评议、建议与指导。饭店管理团队书面报甲方的申请或报告,甲方应在十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十一条 委托管理饭店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第十二条 乙方确保饭店开业后正常运转,并确保开业一年内达到与其

合同范本

星级酒店相应的服务的管理水准。

第十三条 乙方确保饭店自第四个经营年度起与当地同档次、同口径酒

店相比较,饭店的成本和费用率保持低水平或最低水平。

第十四条 乙方以饭店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乙方负责饭店经营利润

(GOP)以前的会计核算;甲方负责饭店经营利润(GOP)以后的会计核算。

第十五条 双方同意按行业惯例,从饭店建造及饭店经营的相应的费用

科目中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和经营筹备管理费、基本管理费、经营成果奖励费、广告宣传费等。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签约时拥有合同约定范围内饭店经营权,并保证在

本合同期内将饭店全部经营权转交乙方,乙方管理和连锁经营以及合同规定的权益不由于甲方对饭店的经营权变化而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第十七条 乙方不得将饭店主体转租他人经营;无权利用饭店设施从事

抵押、担保等融资活动;不得谋求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集体和个人利益。

第十八条 经营管理合同为长期合同,包括饭店筹备期和经营管理期。

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饭店开业(包括试营业)后第五个整年结束之日的午夜12时结束。

第十九条 相关定义:

1、 本合同中的“饭店”不同于饭店有限公司,是指合同中饭店有限公

司中的实物性资产、经营设备及用具、周转资金以及经营执照、各类经营许可证等所构成的经营权概念。饭店时饭店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或内设机构。

2、 本合同中的“酒店”指的是市场上其他的饭店。

3、 不可抗力是指发生战争、骚乱、罢工、水灾、地震、疫情等自然灾

害及政府限制等而使本合同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同时也不能克服的事故(事件)。

4、 饭店营业收入是指:饭店营业收入的总和,包括饭店客房、餐饮以

及饭店范围内的小商场、娱乐、商务等收入;物业各类非、电讯附加费、商品批发和代理销售的毛利、服务费等收入。

5、 饭店经营利润(GOP)是指:饭店营业收入扣除饭店营业成本,日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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