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明史研究综述

2007年明史研究綜述 陳時龍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北京 100732) 《中國史研究動態》2008年第6期

2007年的明史研究,在通俗歷史讀物的催動下,一時竟成“顯學”。明史研究者在各個具體領域內默默耕耘,成果頗豐。據不完全統計,明史研究專著約102部,論文約989篇。以下僅就筆者閱讀所及,分而述之。不周之處,敬請同行諒解。 一、著 作

政治史方面,胡吉勳《大禮議與明廷人事變局》(社科文獻出版社)考察了嘉靖三年左順門哭諫群臣的遭遇,進而檢討了大禮議之後的人事巨變對明代中後期政治倫理轉向的影響。軍事史方面,張金奎《明代衛所軍戶研究》(線裝書局)逐一考察了明代軍戶的來源、形成、餉糧、組織管理、職業選擇、後勤保障等問題。法制史方面,丁玉翠《明代監察官職務犯罪研究:以明實錄為基本史料的考察》(中國法制出版社)對明代監察官職務犯罪的立法、刑責、裁量等問題作了闡述。範金民《明清商事糾紛與商業訴訟》(南京大學出版社)對商會產生以前及之後的商事糾紛、商業訴訟以及商人對當官應值的額外負擔的訴訟、商幫之間的商事糾紛及訴訟進行了細緻的考察。在社會史方面,周致元《明

代荒政文獻研究》(安徽大學出版社)在概述明代以前及明代的荒政文獻之餘,對明代的救荒思想、備荒及救荒制度進行了探討。另外,社會史方面的著作還有張小也《官、民與法:明清國家與基層社會》(中華書局)、李長森《明清時期澳門土生族群的形成發展與變遷》(中華書局)、王美英《明清長江中游地區的風俗與社會變遷》(武漢大學出版社)。思想文化史方面著作較多,有張豈之主編《中國思想學說史(明清卷)》(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商傳《明代文化史》(東方出版中心)、傅小凡《李贄哲學思想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馬曉英《出位之思:明儒顏鈞的民間化思想與實踐》(寧夏人民出版社)、邱春林《會通中西:晚明實學家王徵的設計與思想》(重慶大學出版社)、趙偉《晚明狂禪思潮與文學思想研究》(巴蜀書社)、高懷民《宋元明易學史》(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龔篤清《明代科舉圖鑒》(嶽麓書社)等。民族關係方面,有伍莉《明清時期雲南藏緬語諸族關係研究》(雲南人民出版社)。宗教史方面,有何孝榮《明代北京佛教寺院修建研究》(南開大學出版社)、梅莉《明清時期武當山朝山進香研究》(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中外關係方面,有李慶新《明代海外貿易制度》(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劉景蓮《明清澳門涉外司法審判制度研究》(廣東人民出版社)。歷史地理方面,有郭紅、靳潤成《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明代卷》(復旦大學出版社)。人物研究方面,有吳建華《明代經

世儒臣丘濬》(廣東人民出版社)。資料整理方面,中國國家博物館推出了《明清檔案卷(明代)》(上海古籍出版社)。此外,為紀念謝國楨先生誕辰一百零五周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室出版了《明史研究論叢》第七輯(紫禁城出版社)。 二、政 治

政治史研究。除制度及機構的考察之外,政治與社會轉型、明末黨社及明亡清興等議題,也十分活躍。在制度層面,趙克生《明代丁憂制度述論》(《中國史研究》第2期)探討了明代聞喪守制、服闕補選、奪情起複等一系列丁憂制度。柏樺、高進《明清“濫設官吏”罪》(《史學集刊》第2期)指出,明代始將不經朝廷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按缺銓選委署而在定編之外“濫設”官吏確定為“犯罪”。田冰《明代的追諡與奪諡》(《史學月刊》第11期)認為,明代百官之諡皆出自皇帝之手,皇帝可操縱諡法,賦予其政治意義,故追諡與奪諡可謂政局變化的晴雨錶。終明一代,追諡之例要遠遠多於奪諡之例。在官僚機構方面,張德信《明薊遼總督年表校補》《(明史研究論叢》第七輯)對吳廷燮的《明督撫年表》作了四十餘條的校補。王偉凱《明代磨勘司職能考辨》(《社會科學輯刊》第2期)則對磨勘司的職能作了考辨,指出洪武初年存在的磨勘司主要是負責核實各司公文,類似於一些機構中的照磨所,而並非像《明史》所言

乃大理寺的替代機構。方志遠《“傳奉官”與明成化時代》(《歷史研究》第1期)著力探討了政治風氣對社會的影響與推動,認為成化時代的傳奉官的核心部分是由擅長特殊技能並且能為皇室提供服務的人構成,而傳奉官在成化時代的氾濫掀起了一場專業人才通過各種方式謀求進入仕途的狂潮,從而攪動並衝開了人們的心理桎梏,促成明代由“嚴肅冷酷”到“自由奔放”的社會轉型。黨社,尤其是複社的研究,在2007年的明史研究中較為突出。商傳《從朋黨到黨社:明代黨爭之淺見》(《學習與探索》第1期)認為弘治二年(1489年)兩京禦史案以治朋黨為立案之本,實為明代黨爭之始;自張居正的奪情之爭後,朋黨政治乃漸成明廷政治之主流;東林黨雖非近代意義之政黨,卻是一種士大夫政治集團,而複社與其一脈相承。張憲博《吳應箕實政思想略論》(《安徽史學》第1期)認為,人們向以為徒具“場屋習氣”的複社諸子,其實是有很切實的經世思想的,明季複社領袖吳應箕對政治體制的思考與批判對此後啟蒙思潮的形成具有積極的推動意義。王恩俊《複社成員的家世及其影響》(《史學集刊》第1期)認為複社成員中官僚子弟與平民子弟各占一半左右,姻親關係是複社成員內部的重要紐帶,而家世背景則影響著複社成員的社交能力、成名速度以及對活動經費的支撐。王恩俊《試論複社內部的政治分歧》(《東北師大學報》第1期)指出,地域、家世

淵源、鬆散的組織結構及社內分層是複社內部產生分歧的主要原因,而分歧的實質在於如何評價明代黨爭各方。張濤《科舉與實學:明末文社興起的形上依據——兼論文社之興導致明末第三次文學復古思潮》(《河北師大學報》第1期)認為,明末文社提倡以“六經”為基礎的時文創作帶來了明代第三次文學復古思潮。在政治事件研究方面,胡吉勳《明嘉靖李福達獄及相關歷史評價考論》(《明史研究論叢》第七輯)認為禦史馬錄、刑部尚書顏頤壽對李福達案的審理結果符合事實,而張璁卻製造了一起冤案,從而使一大批司法官員和科道官員無辜受到牽連。此外,對於明末政治人物的同情與理解,也成了一些論文的主題。王振華、郝福祥《從明末兩枚紀念幣透析明亡之因及光、熹、思三帝之情》(《文物春秋》第5期)以兩枚稀見的銅錢為例,探討了光宗、熹宗、思宗諸帝之間的父子、兄弟之情。王炎平《明清易代與{圓圓曲)》(《北京大學學報》第1期)認為吳梅村乃借《圓圓曲》以抒興亡悲恨,表面上是譏刺吳三桂,實際上是對當日民族之悲慘作沉痛反思,以及對崇禎帝“自殺棄國”的深惜,並且責及李白成軍之“荒宴”。政治思想方面,葉建《顧炎武“寓封建之意於郡縣之中”思想淺析》(《中州學刊》第1期)認為,顧炎武“寓封建之意於郡縣之中”的思想的主要內涵是給予地方官員財政和選拔人才的權力,是一種具有早期啟蒙思想色彩的中央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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