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友好合作商会协议书

缔结友好合作商会协议书

为发挥商会在两地经济交流中的优势,增进两会之间的友谊和合作,安徽省明光市工商联(总商会)愿与贵会缔结友好商会,经友好协商,就缔结友好合作商会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缔结友好商会,并在今后工作联系中使用“友好商会”之名称。

二、积极开展商会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为双方企业提供市场需求和劳动力资源信息,为双方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做好牵线搭桥和服务工作。

三、发挥商会各自优势,开展外引内联工作。为对方商会所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给予配合和支持。对双方已建立的友好商会、协作单位资源逐步共享共用。对光彩事业项目和两地互相投资企业提供积极有效的跟踪服务。

四、保持信息交流,积极开展会务合作。互相提供本地商贸信息、招商优惠政策及会员企业贸易推介项目。对各自工商联工作情况及时开展书面交流,组织两会领导和工作人员互相学习,交流经验,探讨新时期的工商联工作思路,为两地经济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五、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商会工作与时俱进的实际要求,不断增加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优化合作效果。积极探索一些项目合作、对外联络合作、企业文化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等合作的新途径,逐渐使两地商会间的合作经常化。本协议

未尽合作事宜在今后的实际交流中逐步完善。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双方缔结友好商会的正式文件,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缔结友好商会双方:

商会名称(盖章): 商会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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