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公示说明【精选资料】

门头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公示说明 第一条 规划背景 随着各项事业改革的逐步深入,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尤其是市场经济建设导致的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作为建设项目审批依据的控规,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以往控规编制的思路和方法已经难以适应,急需通过规划编制与管理的不断创新去积极应对。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和《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2020)》,分解新城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与规模,合理配置新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统筹考虑新城不同类型街区的整治、改造和建设,尽快搭建新城全面实施的综合平台,特编制《门头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2. 北京市限建区规划(2006年—2020年) 3. 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 4. 北京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编制技术要点 5.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市规发[2006]384号) 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 落实上位规划原则 2. 总量控制、街区平衡原则 3. 系统优先,强化“三大设施”原则 4. 区分“政府”和“市场”,体现规划弹性和刚性原则 5. 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原则 6. 近期和远期相协调原则 第四条 规划重点内容 1.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新城规划,统筹综合考虑新城不同类型街区的整治、改造与建设,有序安排新城土地储备、一级开发和现有建设项目的整合,尽快搭建新城全面实施的综合平台。 2. 分解落实新城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与规模,合理确定各街区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和公共设施安排等规划内容,为分步、分街区、有重点的加快地块层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提出上位要求。 3. 加强对新城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支持新城整治改造、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并合理调控已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加快新城建设项目的安排提供基础依据。 第五条 规划实施政策 1. 加强规划的宣传、规划管理和法制建设,严格执行新城规划及街区控规。在(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指导下,进一步落实具体建设区详细规划的编制与设计,更好地指导当前建设。 2. 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职能,重点保障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 3. 合理安排建设时序,进行有计划的建设与开发,坚决避免无序建设。 4. 切忌盲目建设,造成环境破坏和土地资源的浪费,增加未来的开发成本和难度。 5. 建议建立村庄搬迁安置与城市土地开发的衔接机制,统一调控整体的开发成本与收益,做好实物搬迁与货币搬迁相结合,保证城市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推进。(以下是附加文档,不需要朋友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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