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推荐标兵候选人(单位的通
知
栏目:重要通知发布于:2012年09月25日17:23:57来源:xulanqin 各学院:
为做好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和标兵候选人(单位的推荐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评定的条件、范围、比例
1 、评选、评定对象为具有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2012级新生除外
普通本专科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6‰评选,优秀学生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2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6%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包括:班委、团支部、学生党支部、校院学生会任职满一年的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按德育学分前40%、学习成绩前4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德育学分前40%、学习成绩前50%评选。
2 、普通本专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奖励12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2%评定,每生奖励9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8%评定,每生奖励450元;单项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奖励200元。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总数不得超过5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按德育学分前40%、50%、70%的学生中按学习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产生。
3 、学生专业学习成绩测评方法
平均学分绩=∑(i科成绩×i科学分/∑(i科学分
说明:⑴计算平均学分绩的课程包括学生当年所选的全部必选课与限选课。 ⑵重修课程获得的学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⑶当课程学分之和小于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时,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计算。
二、评选、评定的组织、程序
1 、评选、评定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严格程序,抓好总结、交流、推荐、审核等环节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评定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先优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要在总结交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考核,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并广
泛听取任课教师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要通过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不断促进学生班集体建设。各学院要对本单位所产生的先优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并形成评选工作的书面材料。
2、根据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次先优评选结果的主要审查工作放在学院进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学生处将对各单位评选、评定的组织过程进行监督,并将最后评选结果全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三、为了进一步树立先优典型,学校决定继续开展评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先进班集体标兵活动。标兵候选人(单位除具备本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的条件外,还必须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有突出的成绩,并在各方面都起到表率作用。(标兵评选的具体标准见附件1全校拟评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各20名,先进班集体标兵20个。各单位在评出的2011-201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1-2名、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1-2名、先进班集体标兵候选单位1-2个。
四、评选、评定结果须经本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党委(党总支同意后,请于10月13日(周六前将《2011-2012学年先优评选的统计表》(A4
纸书面盖章报送、名单(上报书面名单并电子邮件报送报学生处。同时将推荐的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和先进班集体标兵候选单位的推荐表(一式12份和简要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一份A4纸书面材料,一份用Word 编辑的电子版一并报送,由学生处组织评审。评选的统计表、名单式样和标兵候选人(单位推荐表请在附件2、3中下载。
五、希望各单位结合评优工作,尽早做好2011-2012学年的学生学年鉴定工作。推荐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工作,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加强受奖励个人和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使该项工作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同时此次评优工作将作为考核本单位学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学院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先优评选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以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在2011-2012学年内,凡违反校规校纪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七、各学院要认真总结评优工作,在校级先优名单上报时,也请将近几年评优工作中和新形势下评优等工作的一些好的建议和意见一并反馈上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建议及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王季秋李华臣 Tel:82196、8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