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
发 包 人:承 包 人:工程名称:合同编号:签约地址:签约时间:合同范本精选
钢结构工程合同
(2017)
.
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签订时间: 2017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结构形式:
四、建筑面积: 以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 五、层数、建筑高度: 六、工程项目批准文号: 七、资金来源: 自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承包范围 厂房钢结构工程
二、本工程基础设计由 发包人 负责并承担费用,预埋构件的制作由 承包人 负责,安装埋置由 发包人 负责、承包人负责现场指导,基础施工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合同范本精选
.
三、钢结构施工图纸由 发包人 设计制图。由 发包人 审核并签图章。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合同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 万元。,承包人负责将到场的屋面板、墙板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完成安装。
本合同为包干合同价格,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下浮动小于150元/吨不影响合同总价。承包人因按照合同总价按时按质的完成工程。
合同价格包括材料费、加工费、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本合同价格不含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用(若存在)。
三、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双方协定的范围为准,范围以外的工程及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双方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3、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四、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费用。 。
第四条 变 更
一、因发包人变更设计条件或提出变更设计的,由发包人承担下列费用和责任:
1、材料设备增加的,追加材料设备款; 2、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
3、造成承包人构件制作和安装返工、停工或材料积压的,赔偿损失; 4、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二、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和发包人工程量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
三、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在承包人没有加工制作的前提下,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
合同范本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