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部分(水利部分)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部分(水利部分)

编撰工作方案

一、 报送时间:

第一阶段:2009年12月10日前,完成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长编、志书初稿提交;另,各对口援建省成果提交时间可放宽至2009年12月21日前;

第二阶段:2010年3月20日前,完成2009年下半年长编、志书初稿提交;

第三阶段:2010年8月20日前,完成2010年上半年长编、志书初稿提交;

第四阶段:2011年1月20日前,完成2010年下半年长编、志书初稿提交。

二、 报送原则及方式

报送原则:按照分级分层次的原则,级级报送,层层把关。各市、县将收集、整理、编撰的长编及初稿报送至对应承编部门(如:汶川县分别向省农水局报送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向省防办报送防洪减灾设施,向省水文局报送水文监测预报预警设施等),各承编部门负责市、县长编及初稿的数据核实,统稿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厅信息中心。

报送方式:各承编部门自行确定至少一名责任人,负责审定提交的长编及初稿。至少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联

1

络、催收、整理、编撰资料,并负责按时向厅信息中心报送本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长编、初稿。资料报送请注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汶川特大地震水利灾后重建志。

厅信息中心资料接收人:张菁菁 电话 :(028)86933358 传 真:(028)86943009 Q Q:109286704 Email:cjz@scwater.gov.cn 三、 报送质量要求

各市、县,承编部门执笔人员认真阅读学习《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志编撰业务培训讲义》(需要培训班讲义电子版的编撰人员可在中国水利网www.chinawater.com.cn公告启示栏目下载,密码直接向部编写组索取,张智吾010-63205230),特别是P4资料长编格式,P19—P33长编样条及初稿,P34—P45行文规范,按《讲义》要求保质保量报送。重大项目的定稿字数暂定为2000字,各篇章节的报送字数比例为长编20:1,志书初稿6:1。如:重大项目定稿为2000字,长编报送不少于40000字,志书初稿不少于12000字。非重大项目暂不做要求,自行酌情处理。

重建项目是志书记述的重点,筛选入志的重点项目的原则和要求可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下载。对确定的水利重点重建

2

项目,要落实责任人进行重点撰写。一般项目要通过表格形式反映出来,一目了然;若表格较大较多,要进行汇总并编制汇总表,将明细表作为附录。

各承编部门提交志书初稿时须附对应的长编,供编写组汇总、核对。各承编部门将各自编写范围内的资料长编和志书经承编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提交。 四、 工作分配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

第三篇 重建规划(承编部门:厅规计处)

基本要求:侧重写规划编制的背景、过程、要点、施行结果等

第五节 基础设施重建规划(3-2-5)

一、编制单位 二、编制过程 三、规划要点 四、实施效果

第八节 生态修复规划(3-2-8)((承编部门:省水保局)

一、编制单位 二、编制过程 三、规划要点 四、实施效果

第六篇 农村建设(承编部门:省农水局)

基本要求:反映农村建设的总体情况,重点对集中安置点、异地安置进行记述

第二章 农村基础设施(6-2)

第二节 农村饮水安全设施(6-2-2)

一、汶川县 二、北川县

3

三、绵竹市 四、什邡市 五、青川县 六、茂县 七、安县 八、都江堰市 九、平武县 十、彭州市 十一、理县 十二、江油市

十三、广元市利州区 十四、广元市朝天区 十五、旺苍县 十六、梓潼县

十七、绵阳市游仙区 十八、德阳市旌阳区 十九、小金县

二十、绵阳市涪城区 二十一、罗江县 二十二、黑水县 二十三、崇州市 二十四、剑阁县 二十五、三台县 二十六、阆中市 二十七、盐亭县 二十八、松潘县 二十九、苍溪县 三十、芦山县 三十一、中江县

三十二、广元市元坝区三十三、大邑县 三十四、宝兴县 三十五、南江县

4

三十六、广汉市 三十七、汉源县 三十八、石棉县 三十九、九寨沟县

第四节 农村能源(含沼气、供电等)(6-2-4)((承编部门:省地电局)

一、汶川县

二、北川县 三、绵竹市 ……,……

第八篇 基础设施建设(8)

基本要求:反映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情况,对重要基础设施项目进行重点记述

第三章 水利设施(8-3)(承编部门:省防办)

第一节 防洪减灾设施(8-3-1)

一、汶川县 二、北川县 三、绵竹市 ……,……

第二节 农田水利设施(8-3-2)(承编部门:省农

水局)

一、汶川县 二、北川县 三、绵竹市 ……,……

第三节 水资源监测设施(8-3-3)(承编部门:省

水文局)

一、汶川县 二、北川县 三、绵竹市 ……,……

5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