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精讲班第1讲讲义
2012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介绍
一、200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介绍 1、考试形式变化
分为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和全国统一大纲、省级单位命题两种形式。
本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以综合背景题为主,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其中单选题60,
多选题20,总分100分。 2、教材及大纲变化
与上一版相比,新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变化包括:
(1)增加了部分法律:《宪法》、《产品质量法》、《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物权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删减了部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具体内容变化见下表: 09版教材内容 2Z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Z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2Z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 2Z掌握考试管理 2Z掌握注册管理 2Z掌握执业管理 2Z掌握继续教育管理 2Z掌握信用档案管理 2Z掌握监督管理 2Z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2Z掌握法律体系 2Z熟悉法的形式 2Z宪法 2Z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2Z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 2Z民法 与前版比较变化之处 增加建造师制度的进展,国际建造师协会 属新增 属新增 删减了建造师注册方法、程序等 删减了执业管理的具体规定 属新增 属新增 删减了监督管理权力措施 无变化 增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不一致的处理办法 属新增 属新增 属新增 物权法另立,其他不变 2Z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2Z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2Z掌握代理 2Z掌握债权、知识产权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原为财产权,物权部分另立,修正了专利权客体重复部分 2Z掌握诉讼时效 2Z物权法 2Z掌握抵押权 2Z掌握质权 2Z掌握留置权 无变化 属新增 属新增 属新增 属新增 2Z熟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属新增 2Z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 2Z了解物权的保护 2Z建筑法 2Z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2Z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属新增 属新增 补充了规划许可证内容 删减建筑业企业分级标准,增加勘察设计分级具体标准,变化了监理分级标准 2Z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2Z掌握工程发包制度 2Z掌握工程承包制度 2Z掌握工程分包制度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删减发包管理重复部分,强调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2Z掌握工程监理制度 2Z招标投标法 2Z掌握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范围 2Z掌握投标的要求 2Z掌握联合体投标 2Z掌握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2Z掌握开标程序 2Z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2Z掌握中标的要求 2Z熟悉招标程序 2Z了解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内容不变,修正一些文字错误 增加招标代理的含义、资质与业务范围及限制性规定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2Z安全生产法 2Z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内容不变,修正一些编号 2Z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无变化 2Z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 增加了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内容 2Z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Z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Z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Z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2Z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2Z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2Z熟悉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2Z熟悉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2Z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Z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 2Z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 2Z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Z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Z掌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删减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内容,强调监理审查内容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删除重复句子 2Z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无变化,删除多余词语 2Z掌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2Z熟悉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Z熟悉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Z产品质量法 2Z掌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2Z掌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2Z标准化法 2Z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 2Z熟悉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2Z环境保护法 2Z掌握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Z掌握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Z熟悉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无变化 无变化,更正部分编号 删减重大质量事故定义 属新增 属新增 属新增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无变化 基本无变化,增加规则来源法规 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