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2012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

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办函[2012]106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4.05 【实施日期】2012.04.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川办函[2012]10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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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实施《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 》(川府发〔2009〕36号),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物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比重较2011年下降0.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全省航空货邮吞吐量同比增长9%,铁路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5%,港口货运吞吐量同比增长9%,公路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14%。(责任单位:省政府物流办、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

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物流企业达到10家以上,其中超过10亿元的达到3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建设重点及分工 (一)推进物流园区建设。

加快推进成都市“四园区、四中心”、遂宁中国西部物流港、内江渤商西部物流中心、南充小龙物流园区、攀枝花倮果散货物流园区、泸州临港物流园区、达州秦巴物流港等重点物流园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项目所在地市人民政府)

加强城市配送,在成都、广元等城市进行试点,合理规划,改造和建设配送中心。(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成都市、广元市人民政府)

(二)推进物流集群建设。以重点物流企业为带动,大力发展现代化专业物流,推动 2 / 3

特色物流建设。推动大件物流特色园区建设,成为西南最具特色的物流园区。壮大我省

电子物流、钢铁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酒业物流、粮食物流、小件快递物流和零担物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粮食局、省邮政管理局,企业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 (三)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建设。

以加强信息发布为重点,完善铁路、水运和航空物流信息平台。(责任单位:成都铁路局、交通运输厅、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整合专业物流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政府物流办)

(四)推进应急物流机制建设。制订应急物流保障方案,依托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建立应急物流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政府物流办、省政府应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民政厅、商务厅、省人防办、省粮食局) (五)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结合国家实施《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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