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十四、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一)工程变更的种类

按照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划分为如下5个类别: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计划变更、条件变更、新增工程。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工程不同参与方提出,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设计变更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是工程变更的主体内容,约占工程变更总量的70%以上。常见的设计变更有:因设计计算错误或图示错误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因设计遗漏或设计深度不够而发出的设计补充通知书,以及应业主、承包商或监理方请求对设计所作的优化调整等。

2、施工方案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因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的改变等因素影响,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改变原施工措施方案的过程。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应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同意后实施,否则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重大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还应征询设计单位意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施工方案变更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如人工挖孔桩桩孔开挖过程中出现地下流砂层或淤泥层,需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方可继续施工;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路基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需停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建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原因引起的不同的规格型号材料之间的代换等等。

3、条件变更

条件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以及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工程无法按预定计划实施。如业主承诺交付的工程后续施工图纸未到,致使工程中途停顿,业主提供的施工临时用电因社会电网紧张而断电导致施工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特大暴雨或山体滑坡导致工程停工。这类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发生的工程变更统称为条件变更。

4、计划变更

计划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因上级指令、技术因素或经营需要,调整原定施工进度计划,改变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如小区群体工程施工中,根据销售进展情况,部分房屋需提前竣工,另一部分房屋适当延迟交付,这类变更就是典型的计划变更。

5、新增工程

新增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动用暂定金额,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之外的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更的因素

1、业主原因:工程规模、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的变化,以及工期改变等合同内容的调整

2、设计原因:设计错漏、设计调整,或因自然因素及其他因素而进行的设计改变等

3、施工原因:因施工质量或安全需要变更施工方法、作业顺序和施工工艺等

4、监理原因:监理工程师出于工程协调和对工程目标控制有利的考虑,而提出的施工工艺、施工顺序的变更

5、合同原因:原订合同部分条款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结合实际修正和补充

6、环境原因:不可预见自然因素和工程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工程变更

(三)工程变更的范围

广义上的工程变更的范围,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的变更,并不局限于设计变更所特指的与施工图纸有关的部分。它既包括工程进展中形式的变更、工程数量的增减或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方面的变动;同时又包括合同条件的修改。

由于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正常管理工作,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在必要时就以下几个方面发布变更指令。

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四)工程变更的表现形式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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