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幼儿设备及人造草坪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幼儿设备及人造草坪采购项目 XGHZB-201607-027 备注 报价总价 小写:(元) 大写: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设备)和服务费,以及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维护、税费等各项相关费用。

2、本表格式自行复制2-3份,用于多轮报价。 供应商名称: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日期:二〇一六年月日

3、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 序号 合计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是否为进口产品 备注 小写:,大写: 注:1、供应商须详细报出报价总金额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金额相等。 3、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列明。 4、本项格式可自拟。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五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GHZB-201607-027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鑫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幼儿设备及人造草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GHZB-201607-027)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材料、制造、包装、运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

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如供应商实际提供的货物与响应文件货物不相一致,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货物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凭发票支付90%合同价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2、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10%即元(大写:)的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日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向乙方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保修期:免费保修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故障响应时间: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修复和维护,确保用户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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