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

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我镇决定开展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一、开展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是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力举措。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选好配强农村领导班子,有利于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有利于强化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对于提升农村管理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抓好关键环节,做到步骤稳定,方法得当,工作细致,程序合法,扎实稳妥推进。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1、调查摸底( 2018年12月19日 --- 2018年1月15日 )。对辖区内行政村的现有规模、班子及干群关系状况、产业发展情况及自然资源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要深入摸透每个行政村的情况,既摸清当前情况,又分析发展前景,既摸清

产业发展情况,又摸清班子状况和群众基础等情况,为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提供可靠依据。 2、制定方案( 2018年1月15日 --- 2月28日 )。在调查摸底基础上逐村进行综合分析,按照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调整模式,慎重确定调整方案。制定调整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对涉及相关行政村调整的内容,要广泛吸收村干部和村民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包括班子组建、资产处置、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具体实施方案。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宣传引导( 2018年3月1日 ---- 3月20日 )。各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在拟列入调整范围内的村(社区)进行动员部署。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公开信、上门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集中向干部群众宣传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意义和政策,统一思想,消除疑虑。要运用典型引路、政策引导、党团员和群众骨干带头等办法,增强教育效果,使村民群众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调动他们支持和参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积极性。

4、组织实施(3月20---3月31)。方案经县审核同意后,各村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分别召开涉及调整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讲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必要性和有关政策,就村庄调整的初步意见进行酝酿。达成一致意见。

(2)冻结涉及调整村的财务收支、封存账目、清理债权债务。 (3)指导涉及调整村“两委”分别召开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讲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就村庄调整方案统一思想认识。

(4)在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意义及政策的基础上,向户代表征求意见。

(5)按照《山东省行政区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请示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对规模调整方案进行批复,并按规定程序报市民政局备案。 5、巩固提高( 4月1日 --- 4月15日 )

要抓好建章立制,使新行政村班子规范运转。要采取选派镇直机关干部帮扶等形式,帮助新行政村干部尽快适应新情况,支持他们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使群众感受到村庄调整带来的好处。要加强对新行政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为村民服务的意识,提高素质能力,搞好团结协调。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促进调整后村干部和村民的熟悉和磨合,巩固发展行政村规模调整成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村主要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决策上来,不但自己要顾大局识大体,而且要做好其他村干部和党员群众的思想,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讲清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清本次调整的原则,使广大群众消除心中顾虑;讲清调整是为了发展,讲清调整有利于公共资源共享,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调整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行政村村规模调整工作顺利开展,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行政村规模调整与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3、明确政策,确保稳定。认真落实“四个不变”政策。行政村规模调整,原则上要坚持“四个不变”:一是土地承包关系、村级各类合同不变,原行政村所属土地、山林等仍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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