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定向钻施工技术规程

2 术 语

2.0.1 非开挖技术 Trenchless Technology

在不开挖地表的条件下或以最小的地表开挖工作量进行各种中小直径地下管线铺设、更换、修复和定位的施工技术。 2.0.2 水平定向钻孔 Horizontal Directional Drilling

利用水平定向钻机以可控钻孔轨迹的施工方法,在不同地层和深度进行钻进,通过导向系统使钻头沿着设计方向(轨迹)钻进并到达设计位置出口。

2.0.3 起始工作坑 Entry Shaft/Pit

为水平定向钻进施工导向孔、扩孔钻进及拉管就位存储、回收泥浆和确定起始入口位置而开挖的工作坑。 2.0.4 出口工作坑 Exit Shaft/Pit

为回收、储存水平定向钻进施工中排出的泥浆和确定出口位置而开挖的工作坑。 2.0.5 穿越 Crossing

在地表下避开障碍物进行非开挖铺设管线。 2.0.6 钻井泥浆 Drilling Mud

指水和膨润土或聚合物的混合物,有时还需加入某些处理剂主要用于钻进施工中的冷却、润滑钻具、护壁和悬浮携带岩屑。 2.0.7 导向孔 Pilot Hole

利用水平定向钻机,沿设计轨迹施工完成的初始钻孔。 2.0.8 导向孔轨迹 Pilot Path

导向孔钻进时,导向钻头移动路线的变化位置。 2.0.9 入、出土角 Entry/Exit Angle

在水平定向钻进,施工过程中钻头进入地层或从地层钻出时,钻杆柱与水平面的夹角。 2.0.10 顶角 Pitch Angle

钻孔轴线在给定点的切线与通过该点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 2.0.11 方位角 Azimuth Angle

钻孔轴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或钻孔轴线在给定点上的切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与正北方向之间的夹角。

2.0.12 导向系统/定位仪 Locator/Walkover System

提供方位角、顶角及导向孔施工状态等参数的系统。 2.0.13 扩孔 Reaming Bore

为达到与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相适应的孔径,用回扩钻头扩大孔径的施工过程。 2.0.14 回拉 Pull Back

生产管通过钻杆从钻孔的出土点一侧,沿扩孔后的孔洞,回拉至钻杆入土点一侧的施工过程,亦称拉管就位。 2.0.15 生产管 Product Pipe

为各种建设目的而铺设的各类永久性地下管线。 2.0.16 随钻测量 Measurement While Drilling

水平定向钻进导向孔施工过程,连续不断地检测有关钻孔信息的测量技术。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工程勘察,调查分析施工区域内有关各方面情况,充分掌握现场资料。

3.0.2 既有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应查明。

3.0.3 定向钻铺管使用管材通常为钢管、PE管和PVC管等,其材质及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及相应规定。

3.0.4 施工中所配制的钻进泥浆应根据地层条件合理使用,并做好环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3.0.5 施工时和施工完成后,铺设管线的上覆土层及相邻建筑物不得沉陷、坍塌或隆起,相邻或相交管线及地下构筑物不受损坏。 3.0.6 定向钻铺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专业资质。 3.0.7 定向钻铺管施工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施工,同时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3.0.8 定向钻铺管工程质量应符合各类地下管线的质量标准。

4 工程勘察

4.1 一般规定

4.1.1 定向钻铺管施工前应进行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13-84和《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的规定。

4.1.2 工程勘察时,应由建设单位(甲方或业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 管线工程平面图(1:200~1:1000); 2 既有管线地下管网图; 3 工程技术要求。

4.1.3 工程勘察应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地面建 (构)筑物及既有地下管线探测、管线铺设路由勘察等。

4.2 工程地质勘察

4.2.1 现场踏勘应查明地形、地貌、地面建(构)筑物对工程施工的不利条件,应查清水域覆盖面积和深度,应查实有无影响施工的干扰源。

4.2.2 定向钻铺管施工应通过工程勘察取得所要穿越地层的详细资料。

4.2.3 福建地区岩土的工程分类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13-84的规定,其中岩土的工程分类见本规程附录A,福建省常见土层物理力学性能指标见本规程附录B;福建省常见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见本规程附录C。 4.2.4 工程勘察报告中,水文地质内容应包括:地下水类型、含水

层性质、测定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当场地存在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测量地下水位,并查明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地下水补给和排泄条件,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其他水文地质参数。 4.2.5 需要进行岩土试验的项目应根据定向钻施工和所铺设的生产管线的要求来确定,试验项目应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13-84的规定执行。

4.2.6 勘探取样钻孔的平面钻孔位置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的位置应在定向钻铺管的穿越线路两侧3~5m内,勘探孔结束施工后应进行灌浆封孔;

2 勘探孔数量的确定应按定向钻穿越长度及地层的复杂程度确定。在均质地层上布孔,可沿穿越路由方向进行,孔距50~100m;在地质构造复杂且地层不连续的情况下,应加密布孔;

3 穿越公路、铁路、地表障碍物宜在其两侧布孔,孔数不宜少于2个;穿越河谷、河谷两岸及河床应布置勘探孔,孔数不应少于3个。

4 一般情况下,勘探孔的深度应在定向钻铺管轨迹以下6m; 5 勘探孔钻进遇砂层、卵石层时,宜将该层穿透;

6 在必须采用降底地下水位进行施工的地域应查清地下含水层的厚度。

4.3 既有地下管线探测

4.3.1 既有地下管线探测,宜遵循下列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确定探测方法)→实地调查(仪器探察、人工探察)→地下管线图绘制→报告书编写→成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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